近日,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高度重视村(社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三减少、三加强”(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市统一指挥、镇街(园区)组织协调实施、村居为防控单元的责任体系,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家庭“四方”责任,织牢织密基层联防联控一张网,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区)的来莞返莞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中,对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来莞返莞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第1、7、14天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期间费用自理。对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莞返莞人员,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社区健康管理期间人员居家不外出,第1、14天进行核酸检测。如无居家条件的,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
对粤港跨境货车司机、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船员和港澳流动渔民(含内地渔工)、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发热门诊(诊室)工作人员、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货物相关工作人员、国际航班机组人员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核查其是否符合行业休假离岗规定,查验其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符合条件人员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其间不聚集、不流动,第7、14天进行核酸检测,并督促其出现发热等症状后要做好自我隔离和报告,就诊时主动告知流行病学史。
对境外来莞人员,严格落实入境(含国外和港台)人员入境后1、4、7、14、21天5次核酸检测,“14+7”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管理。
对来莞的其他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要做好登记,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进行健康问询,并发放外地来莞人员健康告知书。
通知要求,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集体活动的,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制定防控方案,各镇街(园区)对于非必要或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坚决不予批准。活动举办方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落实“体温必测、健康码(行程码)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等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村(社区)要提前掌握各种活动动态,提前告知相关管控要求,加强现场巡查和督导。春节期间,各镇街(园区)和村(社区)要重点做好传统民俗活动、私人聚集性活动、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村级换届选举活动四类活动管控。
春节期间,游园会等习俗活动,能简尽简、能停尽停;减少村(社区)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暂停宗教场所、民间信仰场所聚集性活动。宣传特殊时间特殊方式过节,婚丧嫁娶、红白喜事要简办。提倡使用电话、视频拜年的新风尚,引导村(居)民春节期间尽量少串门、少走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民营诊所(门诊部、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机构在预检分诊或接诊过程中发现有发热症状的患者,应立即安置于隔离区域,联系发热门诊派车转运,不得截留发热等可疑患者。零售药店要按照《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范围严格执行购买退热药品人员实名登记报告制度。
村民祠堂、活动室、文化室、图书馆、剧院、公园、风景区等公共活动场所要严格控制进场人员数量,落实进场体温监测和“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
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屋业主及二手房东负责落实管理区域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关通知公告,宣传有关防疫政策,加强电梯、楼栋大堂、走廊、地下停车场、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及有关公共设施的清洁消毒管理。
春节期间不停工或节后复产的密闭、半密闭空间工厂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员工进入和离开车间前必须严格落实手卫生,进入车间必须开展体温监测,体温无异常并佩戴口罩者方可进入。新入职或节后复工人员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上岗。
各沿江、沿海镇街(园区)和村(社区)加强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加强江、海岸沿线巡防,积极配合公安、海关、海警等部门严厉打击边境走私偷渡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