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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908/2016-0033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农业厅 成文日期: 2016-08-30
名称: 2015年度广东省农业厅(含广东省委农村 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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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广东省农业厅(含广东省委农村 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6-08-30  浏览次数:-
2015年度广东省农业厅(含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省农业厅(省委农办)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粤机编发〔2014〕6号)精神,省农业厅(省委农办)重新整合单独设立省委农办(省扶贫办),内设6个职能处,行政编制48人,业务相对独立运作,不单设财政账户。目前,省委农办的资金、资产全部纳入省农业厅代管理及统计,省财政厅对部门预、决算批复均对省农业厅批复。因此,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省农业厅与省委农办(省扶贫办)合并公开。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体制改革。 
  2.拟订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有关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制定相关涉农政策。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4.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实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和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5.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进出口的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6.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 
  7.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动物防疫条件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8.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普查,依法负责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的有关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9.承担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承担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10.制定农业科技、农技推广的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范和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国外农业优良品种与先进技术,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2.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牧草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主管的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牵头拟订农田基本建设规划,指导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3.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依法管理外来物种。 
  14.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三农”工作动态,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5.组织开展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6.负责扶贫开发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17.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重大农业(含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受理农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处理;开展农业法律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编制、检查和督促实施农业突发事件应急各专项预案;协调处置农业突发事件;组织实施农业突发事件的预警评估、风险排查、应急演练工作;协调组织农业应急物资、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市县农业应急工作、牵头组织、监督直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7.生猪定点屠宰管理。 
  18.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事业单位职能 
  1.省种子管理总站。参与拟订种子发展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承担农作物、蚕、食用菌新品种的审定和登记管理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蚕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的许可审核等工作;承担转基因种子安全、标识的监督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等工作;承担全省应急种子储备任务工作。 
  2.省植保植检总站。参与拟订全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发展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农业植物保护、植物检疫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检疫、疫情监测和防控等工作;承担农药产品登记初审、广告审核工作。 
  3.省动物卫生监督总所。负责全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承担全省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 
  4.省耕地肥料总站。协助开展全省耕地质量建设工作;承担改造中低产田、测土配方施肥、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地力分等定级和监测、农田节水、肥料安全使用和质量监测等工作。 
  5.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承担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生产示范和良种繁育推广工作;承担农作物高新技术及配套技术引进、集成、示范和推广工作;承担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收集、整理、保存等工作;负责搜集、引进、保存、展示国内外农业名优、珍稀品种工作。 
  6.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承担畜牧业良种和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畜禽良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质量检测等工作;承担畜禽遗传资源的调查与保护等工作。 
  7.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总所。承担兽药、饲料产品的质量检验、兽药残留检验等工作;协助开展兽药、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申报资料的技术审查工作;协助开展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技术评审工作;开展兽药新制剂、饲料新品种的技术审查、复核检验工作;承担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兽药安全与风险评估工作。 
  8.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承担农机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试验和引进农机产品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补贴农机产品的试验鉴定工作;承担农机购置补贴类机具选型的技术评审工作。 
  9.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负责农机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农机技术推广宣传工作;协助指导农机推广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农机维修网点、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农机跨区作业等工作。 
  10.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协助开展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村节能减排、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农业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协助审核农业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参与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处置重大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协助实施生态农业建设工作。 
  11.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承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前期审核和质量跟踪工作;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标准化技术推广和生产示范工作;承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前期审核和上报工作。 
  12.省农业展览馆。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改革与发展新成果的宣传和综合展示;承担省政府和省农业系统农业展示会的组织工作;承担农业科技下乡宣传工作;组织农业文物的征集、典藏、陈列工作。 
  13.省农民专业合作推广中心。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管理运作;协助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理事长、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和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农民教育培训等工作。 
  14.省动物防疫物资储备中心。协助厅机关开展强制性动物疫苗、消毒药、防疫器械等防疫物资的储备、调拨工作;负责兽用精神类药物和兽用易制毒药物的供应工作;开展兽用生物制品的推广应用工作;开展免疫密度的统计分析和免疫效果的跟踪统计等工作。 
  15.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协助开展农业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统计、分析工作;协助开展农业投资项目的检查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与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合署办公。 
  16.省农业科技交流中心(深圳)。承担开发、引进、推广优质农产品工作;提供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名、优、特、新农产品的推介和产销服务工作。 
  17.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负责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控工作;承担农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外来农业有害生物鉴定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18.省农村信息中心。承担省农业厅政务信息化建设和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采集、汇总、发布有关农业信息;提供“三农”信息服务工作。 
  19.广东省农业科技交流服务中心。引进国外动物优良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和有关人才;收集整理国(境)外农产品市场和技术信息,为省内有关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20.省农民体育协会。培养农民体育骨干,组织农村、农民体育竞赛,总结经验推广农村传统体育项目。协助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关心下一代成长。 
  21.省农村经济学会。学术交流,调查研究,业务培训,编辑出版,咨询服务,推荐成果。 
  22.省农学会。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宣传推广、出版刊物、咨询服务。 
  广东省农业厅机关服务中心,承担厅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部门预决算纳入厅本部编报。 
  二、机构设置 
  (一)设置情况 
  省农业厅内设副厅级局1个(省畜牧兽医局)、正处级局1个(省农业执法局)共18个处室,省委农办(省扶贫办)6个职能处、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农业厅纪检监察室、省农业厅属22个事业预算单位。22个事业预算单位中:依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财政核拨事业单位13个、自收自支单位7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5年底我厅核定编制数684人(不含省监察厅派驻省农业厅纪检监察室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205人,占总编制数的29.97%;事业编制479人,占总编制数的70.03%,其中: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45人、公益一类(财政核拨)事业编制329人、经费自理事业编制105人。年末实有人数1081人,其中:在职人员564人,占实有人数的52.17%;离退休人员517人(其中离休人员31人、退休人员486人),占实有人数的47.83%。 
  三、部门决算表格(8张表) 
 






  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2015年度收入情况说明(2015年决算与2014年决算对比) 
  2015年度总收入88250.59万元,比上年111975.12万元减少23724.53万元,降低21.19%。主要原因是2013年为了进一步加强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厅对所承办的省级专项进行整合。由于资金整合必须经过相关程序审批,致2013年省级专项资金绝大部分在2014年下达,导致2014年度财政拨款基数加大,与2015年对比差异较大。 
  2015年度总收入88250.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152万元, 占79.49%;上级补助收入1558.3万元,占1.77%;事业收入2231.21万元,占2.53%;经营收入10018.1万元,占11.35%;其他收入4290.98万元占4.86%。 
  2.2015年度支出情况说明(2015年决算与2014年决算对比) 
  2015年度总支出94819.16万元,比上年70895.16万元增加了23924万元,增长了33.75%,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年末结转到2015年使用的资金较多,“2014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2014年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2014年省级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省级补助资金”“中央财政花生良种繁育补贴资金”“2014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等结余结转到2015年使用合计19320.54万元;二是根据省财政厅存量资金清理要求清理银行账户的存量资金,按规定缴库2048.97万元。三是“国家级农作物种子繁育储备基地项目”由珠海市承建,共划出2286.74万元。 
  2015年度总支出9481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37.13万元,占18.60%;项目支出67684.97万元,占71.38%;经营支出9497.06万元,占10.02%。 
  3.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73728.89万元,比年初预算21295.2万元增加了52433.6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的专项资金没有列入年初预算统计,包括省级专项及中央专项,该两类资金目前仍无法纳入每年年初部门预算“两上两下”编制,而是由财政或者中央部委下达或拨入;二是2014年年末结余结转到2015年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没有列入年初预算统计。 
  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是农林水支出差异,农林水支出2015年决算数67269.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6464万元增加了50805.7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015年省级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省级农业面源污染农产品产地重金属防治专项”“省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专项”“2015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2014年省级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6月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经费”“2015年省级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2015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省级补助资金”“2014年省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花生良种繁育补贴资金”“2014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2015年省级现代农业五位一体示范基地建设资金”“2014年省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等项目。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73728.89万元,按照功能分类(细化到项)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74.03万元,占1.05%。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5.92万元; 
  (2)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37万元; 
  (3)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3.18万元; 
  (4)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368.42万元; 
  (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19.5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类)30万元,占0.04%。 
  (1)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3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026.6万元,占6.82%。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349.01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469.49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8.1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56.91万元,占0.21%。 
  (1)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97万元; 
  (2)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144.44万元; 
  (3)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3.5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类)96万元,占0.13%。 
  (1)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96万元; 
  6.城乡社区服务支出(类)210.44万元,占0.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10.44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67269.73万元,占91.24%。 
  (1)农业(款)行政运行(项)5811.45万元; 
  (2)农业(款)事业运行(项)4129.76万元; 
  (3)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3786.93万元; 
  (4)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6488.11万元; 
  (5)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3148.62万元; 
  (6)农业(款)执法监管(项)906.69万元; 
  (7)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1152.24万元; 
  (8)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3638.54万元; 
  (9)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162.46万元; 
  (10)农业(款)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1658.57万元; 
  (11)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739.19万元; 
  (12)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155万元; 
  (13)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12184.62万元; 
  (14)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6.47万元; 
  (15)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566.41万元; 
  (16)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3.58万元; 
  (17)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701.07万元;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80万元,占0.11%。 
  (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80万元; 
  9.金融支出(类)75.18万元,占0.1%。 
  (1)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75.18万元;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10万元,占0.01%。 
  (1)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10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73728.89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15277.18万元,占20.72%,项目支出58451.71万元,占79.28%。 
  基本支出15277.1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细化到款)具体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588.90万元,占36.58%。 
  其中:基本工资1812.66万元;津贴补贴2,859.21;奖金227.1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3.58 万元;绩效工资508.31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46.64万元,占6.85%。 
  其中:办公费18.27万元;印刷费0.89万元;咨询费10万元;手续费1.85万元;水费3.16万元;电费26.46万元; 邮电费45.54万元;物业管理费91.11万元;差旅费18.68万元;维修(护)费21.81万元;租赁费288万元;培训费1.28万元;公务接待费5.41万元;专用材料费30.36万元;劳务费39.69万元;委托业务费5.19万元;工会经费104.8万元;福利费166.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5.4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5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31.56万元,占56.5%。 
  离休费518.72万元;退休费4121.6万元;抚恤金170.99万元;生活补助43.63万元;医疗费90.66万元;奖励金356.95万元;住房公积金857.08万元;购房补贴700.2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71.68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0.07万元,占0.07%。 
  办公设备购置9.79万元;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28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我厅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92.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01.18万元降低23.12%,比上年支出936万元降低25.98%。 
  1.因公出国(境)费财政拨款支出107.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27.83万元降低15.81%,比上年支出97.47万元增加10.15万元,增长10.41%。2015年实际出访团组14个,出访35人次。主要用于落实省领导出访后续工作、参加境外农业展会、开展交流及农业合作、开展农业专项调研和参加专项培训。 
  增长的原因是:2014年省政府批复的因公出国(境)计划中,农业厅因工作安排取消了一个出访团组计划,省委农办因工作安排取消了一个出访团组计划,比原计划减少2个出访团组,减少费用约为21.32万元,形成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基数减少。由于2014年出访团组比原计划减少2个而减少支出,而2015年是按省政府批复的出访计划执行出国(境)出访任务,因此产生了对比差异。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5.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83.75万元降低17.34%,比上年773.93万元降低26.97%。主要原因是: 
  一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年初预算0万元一致,比上年25.59万元减少25.59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8辆(含车改封存停驶车辆35辆),比上年112辆减少4辆,减少的原因是报废车辆4台。 
  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5.21万元比年初预算683.75万元降低17.34%,比上年748.34万元降低24.47%。减少的原因是我厅厉行勤俭节约,严控公车运行支出;以及2015年厅本部和参公单位参加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部分车封存待处理,车辆运行费也相应减少。 
  3.公务接待费19.99万元,比年初预算89.6万元降低了77.69%,比上年64.61万元降低了69.06%,主要用于省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检查、指导、交流等业务按规定开支的费用。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3个,国内公务接待1273人次,没有涉外接待。 
  降低的原因是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我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0.55万元,比2014年329.14万元增加了421.41万元,增长了128.0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二是因机构改革,省委农办从农业厅大院搬迁到东园宾馆办公,2015年增加办公用房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337万,2014年省委农办办公用房租金结余结转2015年支付租金112.42万元,开办费50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全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47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5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96.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25.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406.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1%,其中:授予微小企业合同金额3566.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2%。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厅共有车辆117(其中专业用车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44辆,其他主要用车有小型货车1辆、货车2辆、疫苗冷链配送用冷藏车6辆,省农业厅本部及省委农办车改方案核定的封存停驶车辆3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厅涉及民生和重点支出的项目有省级农业示范区专项资金和省农业保险专项资金,但是均没有安排留省本级相关资金,因此省本级不需绩效评价。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款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纳税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纳税收入。如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省动物防疫物资储备中心动物防疫疫苗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了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以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用、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省直公医疗办证医疗金和医疗备用金。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及依公单位机构正常开展工作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事业单位机构正常开展工作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如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如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如省级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二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如饲料监管和饲料打假查处工作经费。 
  二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如农业信息收集预测发布管理与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经费。 
  二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等方面额支出。如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工作经费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反映用于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如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及粤台农业合作工作经费支出。 
  二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反映用于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等专项补贴支出。如中央奶牛良种补贴资金支出。 
  三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费支出。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如农业环境管理和生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经费支出。 
  三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如2015年省级现代农业“五位一体”示范基地建设资金支出。 
  三十三:扶贫(项)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如2015年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管理经费支出。 
  三十四:扶贫(项)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支水支出(项):反映化解债务支出以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如省级农业资源规划研究课题项目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