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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做好2005年耕地与肥料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 东 省 农 业 厅

 

粤农〔200591

 


 

转发农业部关于做好2005

耕地与肥料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局:

现将农业部《关于做好2005年耕地与肥料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05]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扩大沃土工程实施规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今年各承担农业部沃土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要按照建设任务,做好各项建设内容的落实,争取完成今年建设任务迎接农业部的验收。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三化”建议的决定》(粤发[2005]4号)的要求,做好有关我省扩大沃土工程实施规模的有关调研和相关工作的落实,以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肥料利用率为目标,实施“增”(增施有机肥)、“提”(提高肥料利用率)、“改”(改良土壤)、“防”(防止土壤退化)等主导措施,抓好以稻草还田为主的秸秆还田工作,继续抓好冬种专用绿肥及其他各种绿肥的恢复和发展,开展培肥地力激励机制的调研和探索,以建立我省耕地培肥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高标准做好新开垦耕地的地力培育工作。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在省、市、县(不含中心镇)三级耕地开垦费总额中提取10%,设立耕地开发整理项目地力培育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易地开发新垦耕地的地力培肥。为了落实好此项工作,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耕地地力培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并选择部分市、县开展地力培育试点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在继续调查易地开发新垦耕地质量的同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落实好专项资金,扩大地力培育的实施范围。

    三、继续做好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关于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的要求,按照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引导、发动社会各界和农民对农田基本建设进行投工投劳。各级农业部门要抓紧做好2004年改造中低产田项目的扫尾工作,总结经验,完善管理。2005年省将向领导重视、群众支持、管理到位、成效显著的市、县倾斜安排改造中低产田项目。

    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春季行动。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春季行动的紧急通知》(农农发[2005]8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1000万农户测土配方施肥推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05]13号)的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测土配方施肥春季行动方案》,并把它作为我省科技入户工程的第一大项技术,各地要根据行动方案的要求,整合相关资源,集中人、财、物等力量,创新推广机制,举全省之力打好测土配方施肥春季行动整体战。

    做好控释肥料一次性施肥技术的示范推广。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示范推广力度,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创新推广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渠道、多途径广泛开展控释肥料一次性施肥技术的宣传,使“傻瓜肥”、“懒佬肥”普及到农民田头。今年将在适当时候召开全省控释肥技术推广现场会。

    五、加强肥料登记监督管理,好肥料市场专项治理。各地要加强对已登记肥料产品的跟踪检查工作,并在适当时候对复混肥、配方肥、精制有机肥进行质量抽检,对化肥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坑农、害农事件进行曝光,提高农民鉴别假劣肥料的能力和维权意识;加大对优质肥料产品的扶持和推介力度,保证农民用上放心肥。

    六、做好土壤肥料工作的宣传。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大对土肥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典型,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不同新闻媒体,宣传土壤肥料工作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针对今年肥料价格上涨,要广泛开展宣传土壤肥料工作对节省肥料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作物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降低环境污染的显著作用。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农业部文件

农农发[20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肥料管理,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中的各项政策认真落到实处,特做如下通知:

一、切实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耕地质量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和核心。只有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培肥地力,才能不断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由“藏粮于仓”向“藏粮于地”的根本性转变,保证粮食供给的持续稳定增长。

(一)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基本农田质量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切实履行对基本农田保护的职责,加强耕地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基本农田质量档案。抓紧制定补充耕地、补划基本农田的质量验收办法,补充完善耕地质量评价、耕地质量建设等技术标准,编制耕地质量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时组织对整理、复垦和补充的耕地以及补划的基本农田的质量验收,核发等级证书确认,为“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提供科学依据,确保耕地质量不下降。

(二)继续开展耕地地力调查,强化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我部将继续在环太湖流域、珠江三角洲、华北、东北、华中等重点地区组织开展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工作。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采用“3S”等高新技术,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点,开展本区域内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工作,掌握耕地土壤肥力状况、分布和变化趋势,为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管理、指导农民合理施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宣传和技术培训,为全面启动耕地地力调查做好前期准备。同时,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地力分等定级工作。

(三)加大“沃土工程”实施力度,全面推进耕地质量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搞好‘沃土工程’建设,增加投入,加大土壤肥力调查和监测工作力度,尽快建立全国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和预警系统,为农民科学种田提供指导和服务”的要求,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采取措施,落实资金,设立 “沃土工程”项目,搞好本地区的“沃土工程”建设。“沃土工程”的组织实施要以耕地质量建设为核心,在全面查清耕地质量现状的基础上,建立耕地质量动态监测和预警体系,因地制宜地实施土壤改良和耕地培肥综合措施,建立健全耕地质量建设的质量标准体系、科技支撑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构建我国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切实加强肥料管理,大力推介优质肥料

(一)进一步规范肥料登记管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开展肥料登记管理的各项工作。要进一步规范肥料登记审批程序、完善相关标准、严格登记范围,做好肥料登记的申请、受理、检测、试验示范、评审、公告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把肥料市场准入关。要采取上墙公示、上网公告、上报公布等形式,全面推行肥料登记工作中的政务公开。

各肥料登记机构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103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4]87号)规定,不得直接和变相收取肥料登记费用。开展肥料登记工作所需经费,要通过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继续抓好肥料质量监督工作。按照我部《2005年肥料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肥料打假扶优活动。重点是严厉查处无证肥料产品,切实做好登记产品的质量跟踪监管,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检,防止不合格肥料产品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坑农害农、污染耕地。进一步规范肥料市场,加强管理,保护合法肥料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三)积极开展优质肥料推介活动。要组织开展肥料区域试验和肥料新产品筛选,通过肥料推广网络和“全国肥料双交会”等媒体,对质量优、信誉好、经济适用的肥料产品进行推介,引导农民使用优质肥料。要采取措施,促进肥料产品向区域化、适用化、缓释化方向发展,推进有机肥资源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增强广大肥料生产企业的品牌意识,提高我国肥料产业技术水平。

三、大力推广实用技术,提高土肥水资源利用效率

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行有机肥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引导农民多施农家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和“积极发展节水旱作农业,继续建设旱作农业示范区”的要求,强化技术集成,完善技术规范,创新推广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和示范推广力度,结合“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的实施,大力推广土肥水实用技术,全面提高技术入户率和资源利用效率。

(一)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测土配方施肥是实现农作物高产、优质、高效和农民节本增效的一项有效措施。我部决定组织开展1000万农户测土配方施肥推广行动,并作为2005年为农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针对当前存在的农民盲目施肥、过量施肥等突出问题,把测土配方施肥作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主要措施抓紧、抓好、抓实,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模式和新机制,大力推广“测、配、产、供、施”一条龙服务模式,不断集成节肥增效技术,提高测土配方施肥的入户率和到位率。

(二)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是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措施之一。今年我部将继续组织实施旱作节水农业项目,通过开展1000万亩旱作节水技术推广,建立分区域的示范样板,通过加强宣传培训,推进旱作节水农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要深入调研,认真总结成熟、实用的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模式,制定操作规程和投资标准。要按照区域特点和优势农作物布局,将田间集雨工程、节水设施和农艺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推广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坡耕地生物篱、窖池集雨补灌、节水灌溉、抗旱保苗节灌等节水技术集成模式,建立农田墒情与旱情预报预警监测体系,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三)推进有机肥资源综合利用。增施有机肥料是培肥地力、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和推广有机肥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模式。要加快秸秆还田技术集成模式的研发,应用新型秸秆还田机具和秸秆腐熟菌剂,大力推广秸秆堆腐、覆盖和直接还田等技术,提高农作物秸秆还田率。大力恢复发展绿肥种植,抓好优质绿肥留种和综合利用,积极推广粮肥、菜肥、饲肥兼用的经济绿肥种植技术。积极引进、推广畜禽粪便和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提高有机肥料品质,推进有机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要围绕农村沼气入户工程的实施,示范推广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

四、加强政策法规调研,抓紧构建耕地与肥料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投资和激励机制的研究。各地要在深入细致调研、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落实将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用于耕地质量建设的具体办法,建立各级耕地质量建设投资机制。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耕地培肥激励机制的政策调研,制定测土配方施肥、发展绿肥、有机肥产业化和秸秆还田补贴等激励政策,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支持,调动广大农民开展土壤改良与地力培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在地力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做好《耕地地力保养条例》的立法调研,力争早日出台《肥料管理条例》。为依法开展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建立耕地质量建设的长效机制,我部将向国务院建议制定《耕地地力保养条例》,今年将着手该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积极配合我部做好有关工作,同时努力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尽早研究制定适于本地区的耕地地力保养办法和规定。我部还将根据国务院立法计划,加快《肥料管理条例》的立法进度,力争早日颁布实施。

(三)积极参与土地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主动参与土地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农田调整划定验收确认和农用地占用等重大环节的审批程序,完善安置补偿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耕地与肥料管理既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各级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当前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各地农业部门要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出发,站在全局高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耕地与肥料管理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机构,强化管理职能,落实专门人员,增加资金投入,改善工作手段,充实技术力量。同时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为推进耕地与肥料管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好本通知贯彻落实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执行情况报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联系电话:010—64193349、64193373、64193347(FAX)

电子邮件:nyszgp@agri.gov.cn

 

                              二○○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