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要闻

省农业厅举办培训班 宣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升例行监测技术水平

    8月24-25日,广东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在汕头举办了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技术培训班,参加这次培训班的是各市农业局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各市农产品质检中心技术负责人,主要内容是宣贯将于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分析省内外农产品安全状况、进一步规范我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和例行监测和监测信息的报送工作质量、交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验等。其间还传达了我省农业厅林果先副厅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出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方面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国农业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提高。必须走科学发展的道路,加快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建设现代农业,并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公众健康放在突出位置,强调数量与质量并重,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这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将有效提升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为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支撑。
 
  (二)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可靠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并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法律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产地、生产、包装和标识以及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为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规范农产品生产、销售行为和秩序,保证公众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提升我国农产品竞争力,应对农业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有力武器。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农产品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质量安全是农产品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也是一些国家设置农产品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借口。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推进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能够更好地挖掘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市场潜力,提升我国农产品竞争力,增强我国农业应对国际竞争的能力。
 
  (四)是促进农业领域依法行政,填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空白的有效手段。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缺乏专门的法律依据,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难度,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出台,必将促进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开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新局面。

    二、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各项工作
 
    (一)组织认真领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和法律赋予农业部门的职责,在全省农业系统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并就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面研究和部署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制定规章,完善制度。根据法律的授权和相关规定,在积极配合农业部抓紧制定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质检机构资格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农产品包装与标识等相关配套制度的同时,督促积极配合当地立法机关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三)健全队伍,提升能力。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日常工作范围,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和宣传资料。我厅已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的学习宣传资料到省直和厅属各有关单位、市、县各级农业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各地也应采取相应行动,认真组织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五)加强宣传,营造环境。组织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在各地和各种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到家家户户,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农业系统的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加强对农户、生产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增强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尽快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良好氛围。 
    
    另外,希望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出台为契机,明确法律规定农业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地方人民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切实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投入和执法力度,提高我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各农产品质检机构,要克服困难,抓紧时间搞好软硬件建设,不断提高自身检测能力和业务技术水平,争取早日通过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同时开展符合粤农[2006]1号要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数据如实、准确的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报送到省厅,只有这样才能真实的放映出我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我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的政策法规提供科学的参考和依据。

点击进入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