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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肥料专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8月15—19日,省土肥总站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广州、惠州、茂名、云浮四市会同当地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夏季肥料专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肥料产品包装标识和抽查复混肥料质量,并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对有关肥料生产厂家和经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取得了显著成效。这次夏季肥料专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检查了45个肥料经营单位和8家肥料生产企业,抽取肥料样品44个,现场封存了涉嫌违规肥料产品75个品种共369.21吨,由当地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封存并立案 10宗。
    从这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的情况来看,肥料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无肥料登记证或套证生产。如执法人员在博罗县杨村镇利民肥料店查获的标称为东莞市绿宝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的“硝硫基镁肥料”、“硝酸钙肥”、“硝酸铵钙”、“硝酸镁B肥”4个肥料产品均为无证产品;在增城市石滩镇一肥料店查获的标称为广州阿康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嘉铵嶙和在化州市东方红肥料科技有限公司查获的多个产品也都是无证产品。二是肥料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有意误导农民。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厂家把中、微量元素计入总养分,用钙、镁、硫等写在配合式的情况仍然出现,如标称为茂名市大田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的上田牌硫酸钾复肥就在外包装上标记“N15—K15—S15”,有意把这种总养分为30%的复混肥料误导消费者认为是总养分为45%的复混肥料。肥料产品擅自更改产品名称、未标明厂名地址、标注过期质量标准以及使用误导字眼等包装标识违规情形也都有查到。三是出厂不检测,没有产品合格证。执法人员在广州市花都区炭步肥料门市部检查的标称为东莞市正太康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混肥料(水稻专用)就没有产品合格证。四是委托加工“猫腻”多,企业间虽然有委托加工的委托书,但往往是一出问题,大家都互相推卸责任。甚至有的企业根本就没有委托书。目前,省有关检测单位正在抓紧对抽取的复混肥料样品进行检测,还将对肥料质量问题进行深刻剖析。
    针对肥料标识和质量存在问题,省土壤肥料总站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把加强肥料质量监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构建肥料管理长效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净化肥料市场,保障广大农民和肥料合法企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