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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对加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议“回头看”

    2010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将省第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列为重点督办建议。两年过去了,财政扶持资金是否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兄弟能否真正受惠?昨日起,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奔赴河源、惠州、韶关、肇庆、江门等地,对这个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视察。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这个话题,两年来从未降温。而在昨日上午的省农业厅情况汇报会上,代表们“忧农忧民”的情怀再次被推高:5000万元财政扶持资金太少,资金要用在扶整体而不是帮“示范”,农民兄弟怕麻烦资金申报宜简不宜形式化……

    “农民合作社要1个亿都不为过”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黎树源在汇报时指出,2011年至2013年,省财政每年安排省级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

    省人大代表俞雪花认为,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抓得比较好,但广东农业发展的差距与江苏、浙江等省份相比还是很大。“我们是农业大省,但不是农业强省。”她说,“一个工业示范园可以拿5个亿来分配,全省的农民合作社想要1个亿,我觉得都不为过。”

    “你一个转移园区就5个亿,全省的专业合作社才给5000万,就该称赞了?”省人大代表林华景认为应该坦率、客观地看待当前的建议办理情况。

    俞雪花还说,“我看过江门恩平的种植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真的很有帮助,既保障我们的食品安全,也帮助农民增收,还方便政府对农业的管理。此外,广东在工业反哺农业方面做得还不够。要加大对农民的风险补偿,大棚、冷库的资金投入,逐步列进专项里面。”

    “如果今年因资金缺口造成无法扶持,对上、对下都不好交代。”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说,今年我省要扶持120个示范社、20个示范冷库,追加2000万元。同时,“农社对接”需要2000万元,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共网络服务平台建设需要1000万元,建议新增3000万元。明年以后,建议省财政每年至少安排1亿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资金都用于‘示范’要注意一下”

    据介绍,这3年每年5000万元的资金,用于建设15个农民专业合作示范县,每个示范县累计安排扶持资金520万元,其中2011年每个示范县补助120万元;建设100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每个补助20万元等。

    省级财政扶持资金过多用于“示范”建设,引起在场的省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小莉指出,“我们选择的是示范,一个个示范,就像我们的学校,重点学校,资金、财力物力全部弄到重点学校去,那么这样重点学校就成了我们的家长、学生‘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必然选择,我们的专业合作社也采取这种模式?示范社刚刚起步时要扶持,但我们是要发展更多的专业合作社。”

    资金申报不能太形式主义

    “我们去问过,农民最怕麻烦。”俞雪花建议,对于扶持资金的审核评审,形式上的东西不要太多,前期的要求不要那么复杂。“你要农民自己写一个申报文件,他都不会写,找公司帮他写,还要评估、审核,中间又监督检查,花了很多钱。这一块的钱能不能实实在在落到农民专业合作社。”

    省农业厅的汇报材料也提到,建议将大部分专项资金直接安排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实体。因为许多财政支农项目没有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列为项目申报主体,更谈不上给予优先或倾斜照顾。省农业厅副厅长陈祖煌指出,财政、税收、用地、办证等都是制约合作社发展的外部因素,应该加大力度进行完善。俞雪花还建议,应该尽快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立法提上议程,包括税收、工商、海关都要从立法层面给予支持,细化相关的规定。

    粤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仅全国平均水平一半

    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就总量而言,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数只有全国31个省(市、区)平均水平的一半;就社员而言,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成员已占全省农民近半数,而我省还只占到2.2%。

    据了解,2003年—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约26亿元。近年江苏省每年安排2亿元、陕西省每年安排1.2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专项。

    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2011年起因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重点督办建议才从原来95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可见,相对于其他兄弟省份,我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扶持力度明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