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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实施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 组织专家论证

  什么是幸福村居?幸福村居是以村民主观幸福感为建设指向,以提高村民对村居生活满意度为目标,根据目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全面建设“宜居、宜业、生态、文明、和谐、平安”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从8月16日下午省农业厅、省委农办举行的广东省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专家论证会上获悉,广东拟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主要目标是实现农村“三改善三提高”,改善人居环境、改善生产环境、改善生态环境、提高道德水平、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管理水平。

  省农业厅陈祖煌副厅长、陈正辉副巡视员及相关行业专家近20人出席了会议。陈祖煌副厅长在讲话中强调,创建幸福村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大举措,对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提高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幸福村居的重要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主体,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检查督促,动员各方力量,营造良好氛围,把工作做实做好。

  各相关行业专家在会上各抒己见,就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进行了论证。专家充分肯定了广东省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一致认为,在当前创建幸福广东、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时期,广东整合省农业厅等多个厅委开展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工作,很有前瞻性,也非常有必要,必将对广东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起到重要的作用。会上,专家们经过详细论证和询问,对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内容中的相关数据、依据、定位、思路,工作重点,可操作性等要素,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拟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的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主要目标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努力实现农村“三改善三提高”,改善人居环境、改善生产环境、改善生态环境、提高道德水平、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管理水平。会后,省农业厅将根据论证会上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创建幸福村居行动计划进行改进,并计划在年内启动开展实施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