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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开展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工作

  8月23日,广东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和省质监局认证监管处负责人在河源市主持召开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计量认证评审工作座谈会,交流研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计量认证评审有关衔接工作,实行“二合一”评审。全省17家省部级、市级和县级检测机构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省农业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的通知》(粤农办[2012]313号),要求按《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实施细则》,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考核工作。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为广东省机构考核过渡衔接期,在此期间,未取得检测机构考核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仍可继续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为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减轻农产品质检机构的负担,切实做好便民服务,在此期间内计量认证初次评审、复评审以及省质监局列入监督评审计划的检测机构,可以同时申报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如条件许可,实行“二合一”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