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chen
留言日期:
2020-08-05
主题:
宅基地相关政策
内容:
您好: 其一,目前广东省农村宅基地每户占地的使用面积标准是多少平方米土地?和每户有多少平方米建筑面积?是否这个广东省辖区内的农村都是按照这一标准严格统一执行?还是广东省内不同城市间有不一样?如有不一样,请解答目前汕头市的标准政策,谢谢。 其二,对于广东省内的农村,经过自发问卷调查发现,农村依然且严重存在一户4口人甚至一户6口人以上仅有宅基地人均面积不足8平米的旧瓦平旧房。鉴于此情况,房屋既不能推倒重建3层楼房,也无法获得宅基地建设新房解决日益矛盾住房需求。如一户4口人住在33平米的单间旧瓦平房已是一户一宅,但是住宅面积实在太小,2个小孩还要结婚,那重新申请宅基地就会一户多宅,不申请又没有地方住。相关部门能否引导正确的申请宅基地,申请中请问相关部门,司,有无解决政策调解。如第二条问题需要转其它地方,其它部门,请明确指出转至汕头市哪个部门和联系方式。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8-06
答复时间:
2020-08-06
答复单位: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答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根据广东省委农办、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转发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粤委农办函[2019]73号),第四点,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新增宅基地面积继续沿用省规定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80平方米,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2.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资源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文件精神,宅基地的新建、改扩建实行“村审核、镇审批”制度,具体可向村、镇和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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