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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召开市委实施乡村振兴专题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抓好省关于惠州市2018年度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动惠州市重点工作提质提速,9月12日,市委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在市行政中心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市委常委、秘书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刘小军主持会议,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朱晓文、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各县(区)党委或政府(管委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朱晓文传达了省关于2018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情况的反馈意见,通报了当前全市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强调,虽然惠州市取得了粤东片区第2名的成绩,但与珠三角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各项工作进度与贻伟书记提出惠州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的要求,以及刘吉市长提出形成示范效应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要强化环境整治,重点抓好省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扎实推进我市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前全市80%的村庄达到干净整洁;三要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加大市、县(区)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设立本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分类建立农村污水、道路、绿化等长效管护机制和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四要推动改革试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细化改革试点目标任务,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分工,按今年底取得成效的要求,排出时间表,落实好人、财、物和政策机制保障,切实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