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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东被定为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

  据悉,广东省日前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揭东区等14个县(市、区)为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市、区),揭东区成为粤东地区唯一一个试点县(市、区)。

  《意见》指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旨在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全省将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具体的工作任务包括: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完善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促进多元主体有效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完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社区法治建设;强化农村社区文化认同;改善农村社区人居环境。

  《意见》明确试点工作从今年11月至明年12月,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3个阶段开展,明年底将组织评估验收,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据悉,去年以来,揭东区以被中央农办定为农村改革试验联系点为契机,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和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此外,区镇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农村法律服务体系、镇村干部定点“直联”工作机制建设等均走在全省前列。此次被列入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将为揭东新农村建设带来更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