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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茂南区荣膺首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

    近年来,茂名市茂南区切实加强辖区粮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结合粮食销区和市辖区的特点,积 极实践,勇于探索,着力推进具有销区特色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有效维护了粮食流通秩序,促进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2011年该区粮食局被国家粮食局授予首批“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省仅有的两个获此殊荣的单位之一。

    健全粮食监督执法机构,保证市场监管到位。为了更好地开展粮食流通监管工作,茂南区政府高度重视,在严格限制增设机构、增加编制以及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于2009年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粮食市场监管执法队,并将定编人员的工资、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目前,该区粮食局共有13人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做到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为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抓好制度建设,规范监督检查行为。该区首先健全了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结合有关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细化了粮食流通管理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以及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程序、投诉与受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12项规章制度,并将制度上墙公布,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促进了依法管粮。其次,严格监督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根据《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的规定,为了有效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该区明确规定执法人员必须做到“四个统一”、“五条禁止”。“四个统一”即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五条禁止”即禁止酒后执法,禁止粗暴野蛮执法,禁止不按执法程序执法,禁止索要收受管理相对人及其家属的财物,禁止庇护违法行为。坚决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用 纪律约束行为。在检查工作中,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行为规范,公正廉洁,做到礼貌用语,示证检查,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开展各种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一是加强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每年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出台后,该区及时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粮食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购政策,既不得压级压价损害种 粮农民利益,也不 得抬级抬价 扰乱收购秩序,防止出现“转圈粮”等违规问题的发生。去年,该区对粮食收购专项检查12次,出动检查车辆36车次,152人次,确保了国家粮 食政策 落实到位。二是认真开展粮食库存检查,确保储粮安全。该区每年定期开展粮食库存例行检查工作,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组织检查人员深入辖区粮食企业各个库点进行检查,全面、准确摸清粮食库存,去年共 检查了 仓库18栋,38个堆位,省级储备粮16400多吨,区级储备粮近6000吨,及时发现解决库存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了政府落实“米 袋子”负责制意识,达到了让政府心中有数、使人民群众感到放心的目的。三是强化粮食市场监管,维护正常粮 食流通 秩序。该区结合销区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实际,充分发挥粮食 监督执法队的作用,依法履行对辖区粮 食流通的监管职责,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对辖区内的粮食市场进行 监督 检查。去年以来,实施检查81次,共出动248人次检查涉粮企业76家。对辖区内的涉粮举报或违法违规现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及时查 处。与此同时,在今年开 展的“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中,组织 多部门联合行动,严 历打击扰乱粮 食市场秩序、侵害生产者 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 行为,依法维护了粮食生产者、 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