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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广东推荐5个活动参与遴选全国70个最具特色乡村庆丰收活动

  近日,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扎实做好2019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集中展示新时代全省各地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新成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组织开展2019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方案》提到,2019年“中国农民丰收节”节庆日为9月23日,广东已推荐5个活动参与遴选全国70个最具特色乡村庆丰收活动。

  自2018年起,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2019年“中国农民丰收节”节庆日为9月23日。《方案》指出,各地可参照去年做法和农时农事实际,相对集中在9月下旬至10月上旬组织开展庆丰收系列活动。
  根据《方案》要求,各地应从实际出发,结合当地民俗文化、农时农事组织开展节庆活动。首先要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支持鼓励民办、民乐、民享,突出乡味、农味、土味、趣味。其次,要动员社会参与,注重农民庆丰收、成果展示晒丰收、社会各界话丰收、全面参与享丰收,让全社会、全民都感受到丰收的快乐,把重农、尊农、助农、富农等社会磅礴力量凝聚起来。再有,要注重简约节俭,引导带动县乡村开展喜闻乐见的节日活动,既要培育好节日的仪式感,又要避免形式主义、铺张浪费,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同时,要确保安全有序,统筹推进和强化指导所辖县乡村举办好各类庆祝活动,有条件可以同步开展市级层面的庆祝活动,但务必兼顾井然有序、安全文明、保障有力。
  《方案》提出,遵照国家层面“中国农民丰收节”节庆日活动安排,各地可按照“1+N”举办今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1”即为地市级层面重点组织指导的活动,原则上统一在9月23日丰收节当日举办,同时也将作为省层面重点活动予以指导支持。“N”主要是县乡村开展的系列活动,举办时间可在9月下旬至10月上旬期间陆续开展,也可在节庆日当日同步举办。
  目前,在13个地级以上市组织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广东已推荐5个活动参与遴选全国70个最具特色乡村庆丰收活动,分别是:韶关市第二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暨生态农业博览会、佛山市秋色庆丰收、江门市“贺硕果金秋、庆幸福丰年”第二届农民丰收节、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稻田鱼文化节、梅州市第二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暨首届中国梅州国际茶业精英峰会。其余各市庆丰收活动将一并列入省级层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