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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农农函〔2018〕267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 

  根据《2019-2020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粤农农〔2018〕76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围绕1个特色主导产业(或2-3个关联度高的特色产业),符合“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的全产业链要求,按照资源禀赋优越、产业特色突出、生产链条完整、资源要素集聚的原则,突出产业园的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主体功能,引领推动区域农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二、申请数量和程序 

  (一)申请数量。粤东西北地区各县(市、区)、省农垦总局、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可申请建设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县域内同一产业不能重复申报,省农垦总局、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申报的产业园建设地点必须在粤东西北地区,并经产业园所在地县人民政府同意,可不占当地县的指标;特色主导产业带跨县域范围的,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申报数量超过的,退回重新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珠三角地区(不含惠州、肇庆市和江门恩平、开平、台山市,下同)各市自行确定建设数量,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申报程序。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地级市人民政府申报,由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汇总,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农垦垦区经省农垦总局审核同意后报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须经产业园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直接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实行省级评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勿滥的原则,省将采取以现场核查为主的专家评审方式,择优提出拟建设名单并公示,报省政府审定,报省财政厅备案。省农业农村厅适时另行组织对珠三角地区自筹资金建设的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现场核查。 

  三、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根据《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指引》(试行)《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试行)《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有关文件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发展现状、条件功能定位、总体思路、绩效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带动农民、扶持政策、运行管理机制、用地保障措施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内容。建设规划包含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工程)、主导产业、实施范围、功能分区布局、投资计划等内容。 

  2.申报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地级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大型企业的申报请示文件。 

  3.主要相关材料。牵头实施主体名称及开户银行和专用账号(需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公章,牵头实施主体须具有较好的该产业经营基础),县(市、区)与牵头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订对省级财政资金实行三方共管的协议,现代农业产业园基本情况简介(500字),牵头实施主体和园区内主要参与企业基本情况简介(500字)。 

  (二)时限要求。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附电子文档光盘)报送至广东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同时将电子版发至gdntzx@126.com、nytcy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以送达签收日期为准)。产业园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省农业农村厅产业园办叶贞京,电话:020-37288750 

  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黄婉薇,电话:020-37289982 

  附件:1.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信息汇总表 

     2.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基础信息表 

     3.***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资金使用方案计划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