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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破解“三农”难题

——我国全面推进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新华社南宁1月21日电  最近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定,今年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之一是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今年我国将更大力度推进全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

  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从2009年起在全国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工作。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21日举行的“全面推进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会议”讲话中表示,全面推进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是中央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破解“三农”难题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007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内蒙古等14个省份以省为单位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同时其他省份根据实际情况选择2至3个县进行化债试点,标志着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张少春说,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迈出了我国全面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关键一步。试点两年来,首批14个省份承担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探路者和先行者的重任。面对这一艰巨任务,各地积极探索创新,确保了化债试点工作如期完成国务院提出的目标任务,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效果。

  记者从此次会议上了解到,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央统一化债政策过程中,一些地区积极创新加速了化债进程。其中,内蒙古、江苏和宁夏在2008年底就基本完成了化债任务,比国务院要求的化债时间提前了近一年。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江建平介绍,截至2008年底,江苏省全面完成了农村义务教育化债任务,共偿还债务57.5亿元。该省在全国率先实行了以县为主的化债责任制,省里对县(区、市)的化债工作实行以奖代补,并出台了制止农村义务教育新债的具体办法。

  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的有力推进,受到社会普遍好评。不少地方官员反映,通过农村“普九”化债,消除了与农村中小学相关债务纠纷,打消了债权人对学校和基层政府的不信任,进一步改善了农村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农村‘普九’化债减少了上访事件,提高了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地位和形象。”已完成化债任务的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旗长黄国文说。

  农村“普九”化债试点启动后不久,就赶上了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我国经济发展遭受严重冲击,一些地方财政也面临收支紧张压力。在这一背景下,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工作的推进备受关注。

  张少春说,农村义务教育化债的目的是理顺政府与农村债权人的分配关系,是解决对农民的历史欠账问题,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全面推进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是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了扩内需、保增长的“一揽子”计划,取得了重大成效,实现了经济形势总体企稳回升。但当前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难度仍然很大,特别是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稳定发展仍面临较大困难。

  张少春指出,政府通过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将偿债资金直接交付给农村债权人,直接增加农民现金收入,增加农民的消费和投资能力,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与财政补贴、政府减税等积极财政政策刺激经济的效果是一样的。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抽样调查显示,学生家长、教职工等债权人得到偿债款后将其主要用于了消费,对活跃农村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工程承建商等债权人得到偿债款后将其主要用于了投资,扩大了农村投资规模。据测算,通过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偿债资金,将直接增加农村需求上千亿元,偿债资金还对农村投资和消费产生集聚效应和乘数效应。

  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工作也推动了农村义务教育的改革发展,提高了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综改办主任刘学军表示,化债后基层政府和农村中小学再也不必为还债而挤占挪用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经费,为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