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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21号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蔡国富等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加快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农业经济职能管理部门的建议》(第1521号)。我厅会同省编办认真办理答复,主要情况如下:

  一、关于农业部门应大力发展经济作物问题 

  当前,经济作物在我省种植业中占重要地位。发展经济作物,提高经济作物产出,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省通过扶持特色农业“一镇一品”、特色水果产业、实施品种改良与种苗繁育、果园改造与标准化生产、“三高农业”等,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大力调整种植结构,不断优化品种布局,全省种植结构日趋合理。 

  我省特色种植业主要有特色粮油、特色水果、特色蔬菜、特色花卉、南药、茶叶等,其中香蕉、荔枝、菠萝、龙眼等岭南“四大佳果”久负盛名,驰名中外。2016年,全省水果面积1718万亩,面积位于全国第3位。其中,荔枝面积411.2万亩,排名全国第一,面积占全国50.7%;柑桔面积457.9万亩,列全国第4位,占全国12.13%;香蕉面积198.5万亩,位列全国第一,占32.05%;龙眼面积188.7万亩,列全国第2位,占比33.87%;菠萝面积52万亩,列全国第一,面积占比55.8%;蔬菜2119万亩,列全国第4位,产量达3579.77万吨,粤西北运菜种植效益好,成为当地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全省花卉面积116.6万亩,销售额和出口额稳居国内前列;岭南中药材种植面积达250万亩,茶叶面积78万亩。依托自然资源优势和区位经济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规划引导特色农产品生产向优势适宜种植区域集聚,形成了多个特色鲜明的优势产业主产区和专业村(镇)。如珠江三角洲形成了蔬菜、花卉生产和出口基地;粤西地区已形成早熟荔枝、优质龙眼、香蕉、菠萝、北运菜基地;粤东形成名优茶、沙田柚、以及青梅、蕉柑等生产基地;粤北形成茶叶、反季节蔬菜、优质落叶性水果、烟草基地。预计全年蔬菜、水果、茶叶、花卉产值占种植业总产值70%,特色农业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

  二、关于“应增设发展经济作物机构,加强经济作物职能管理部门;在市、县两级政府应增设经作局或茶果局”问题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编办高度重视包括涉农机构建设,着力从体制机制、机构编制等方面做好保障工作,加速推动我省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我厅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监管、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规划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实施等方面进一步强化职责,突出转变政府职能,有力提升了在服务指导我省农村经济发展上的履职能力。 

  考虑我省经济作物服务管理的职责已经明确,根据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议不再另外成立一个机构负责对经济作物的综合管理,以避免造成新的职责交叉扯皮;我厅与省林业厅、海洋渔业厅在各自职责领域内充分发挥服务管理作用,不断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更密切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支持我省经济作物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对于市县两级政府增设经作局或茶果局问题。一方面加强政府的规划引导、管理服务职能,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进行合理扶持和引导,加强监管制度和标准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要遵循市场规律,利用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同时考虑各地资源禀赋差异较大,根据机构编制分级管理原则,对于各地是否设置经济作物管理机构问题,建议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确定。各地确有必要设立专门的经济作物管理机构的,应在现有政府机构限额内,按照撤一建一原则办理。 

  目前我省部分地方已经根据当地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通过增设政府职能部门或在农业部门内部增加科(股)室,来满足某一优势产业的发展需要。如水果产业作为茂名市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茂名市成立了水果局作为茂名市水果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广州市农业局成立蔬菜办公室,专门负责蔬菜产业发展;英德市农业局成立茶叶办公室,专门负责茶叶产业发展。 

  三、关于“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装备设施农业、信息农业,加强农产品促销平台建设和产后的加工、保鲜、贮藏等产业链建设”问题

  目前,为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保供给、稳产能、提质量、增效益”目标,在稳定粮食产能的前提下,我省大力推进农作物品种改良,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示范推广了一大批优良品种,设施大棚、水肥一体化等农业设施蓬勃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已通过高位嫁接“井冈红糯”“仙进奉”等荔枝新品种替代黑叶、怀枝等量大、市场基本饱和的品种,扶持建设一批高标准的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力争到2017年末,全省设施农业达到30万亩以上。

  2016年,我厅下发《关于印发广东省“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粤农〔2016〕109号),紧抓“互联网+”战略机遇期,加快推进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应用,着力培育农产品电商、农业物联网等新业态,加快推进信息农业,全面提升农业管理和运营效率。通过资源整合,推进农业信息“一图、一库、一网、一平台”建设,实现农业投资、动物防疫溯源、种子检验、疫苗供应、测土配方、土壤肥料、生产监测、农业物联网等应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有效提升行政办事效率和“三农”服务能力。制定《广东省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方案》,全省认定惠农信息社1640家。同时,与诺普信、银联、阿里巴巴、苏宁、电信、移动、联通、南方农村报等八大服务商建立优惠服务清单目录,主推十项服务到惠农信息社,梳理整合23项惠农服务直达田间地头;联合新华社广东分社推动新农通信息系统进村入户,年发送信息量达165.5万条,年服务覆盖765万人次。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工作,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全链条建设、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采取了政策扶持和创新驱动等多种方式,促进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我厅为农产品加工业多个重要加工领域企业的规模提升、装备改造提供了支持。在果蔬保鲜方面,荔枝、龙眼保鲜技术、蔬菜鲜切保鲜技术等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在特色水果加工方面,菠萝、芒果、西番莲、猕猴桃、桑果、板粟、青梅、金柚、风味凉果等加工技术已应用于产业化生产。在特色粮油食品加工方面,开发出营养米粉、黑色食品、去黄曲霉花生油、甜玉米罐头、木薯淀粉等一系列新产品。南药和茶叶(红茶、单枞茶)加工生产技术也已进入规模化生产。 

  我省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创新投入机制,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建立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通过示范园区引领我省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发展不断壮大。2016年经省政府同意在江门台山市建设我省第一个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区,今年在茂名市电白区建设第二个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区,作为我省推进三产融合、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项目,重点引进先进农产品加工企业,针对江门、茂名及周边地区的特色优势资源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辐射带动粤西及周边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

  四、关于“加大加强农业执法力度,特别是种子种苗和农资执法”问题

  长期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农业执法工作,各级农业部门持续有效开展农资执法监管工作,不断增强涉农执法力量,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利益。一是完善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体系。省农业厅于2015年6月成立了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目前全省20个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市)和顺德区也相继成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除个别县(市、区)仍在制订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外,全省设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112个县(市、区),105个县(市、区)已成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我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规范农业生产流通秩序,维护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和净化农资市场环境已逐渐发挥积极作用。二是持续有效开展农资执法监管工作。省委、省政府一直重视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切实维护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利益。2015年底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粤府函〔2015〕327号),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者的主体责任,构建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监管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稳定发展,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农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面开创广东农资执法监管新局面。 

  我厅将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强种子种苗等农资执法监管工作。通过严格源头监管,开展依法清查假劣农资,防范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环节;通过狠抓案件查处,开展联合执法、协作办案,提高办案效率,增强震慑力;通过专项督查,开展整顿农资市场秩序交叉检查,全面防范执法“盲点”,全面提升农业执法执行力。重点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要农时,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省际、县际等区域门店经营不规范,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在互联网领域,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种子种苗等农资行为,加大线下涉案企业的查处力度,净化农资市场环境,确保种子种苗和农资安全,切实维护农业生产经营者利益。 

  五、关于“建设县级农产品批发市场”问题 

  目前我厅正修订完善《广东省现代农产品物流工程》方案,围绕“畅流通、提质量、增效益”的总目标,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我省现代农产品物流工程建设,确保农产品销售顺畅,有效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物流成本、促进农产品保值增值,确保农产品销售顺畅。方案拟推进产地田头市场建设,发挥产地田头市场联结主产区和销地的桥梁作用,强化区域性产地市场管理,在储藏、保鲜、物流配送、产品检测、信息收集等方面给予扶持,将产地田头市场发展成为集货场、农民交易平台和价格信息采集源,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