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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3号、1146号、1504号、1534号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郭伟光、何国威、李丹、廖奕华等代表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建议》(第1103号)《关于增加财政投入,完善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建议》(第1146号)《关于加快建立我省杂交水稻制种政策性保险的建议》(第1504号)和《关于把柑桔种植保险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建议》(第1534号)。我厅会同省财政厅、金融办、广东保监局认真办理答复,主要情况如下:

  一、我省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举措

  2015年-2017年,省政府高度重视,连续3年把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列为省十件民生实事进行督办,由省农业厅牵头会同财政厅、金融办、广东保监局等单位共同研究推进,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提升保障程度和服务水平,取得较好成效。工作情况如下:

  (一)开办险种不断增加。我省2007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开办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试点,之后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逐年增加。2009年在10个市开展水稻保险试点,2012年起在韶关、肇庆、河源、梅州、清远、佛山6个地级以上市开展森林保险试点,2013年1月水稻种植保险在全省全面铺开,9月把马铃薯、玉米、花生、甘蔗和奶牛5个品种列为中央和省财政保费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充项目。同年,蔬菜种植保险开始试点。2016年,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新增了家禽、生猪、荔枝、龙眼、香蕉、木瓜等6个险种,经过省级招标和市县竞争性谈判后全面启动实施,全省政策性涉农保险品种达到18个,险种不断增加,保险承保、理赔流程不断优化,基层协保体系日益健全,为农户提供了更多的风险保障。

  (二)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省级财政大力支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2015年预算安排省级财政补贴资金8.04亿元,比2014年增长约4倍。2016年—2017年继续每年安排省级财政补贴资金8.04亿元,均于年初预拨到各地级以上市和财政省直管县。

  (三)保险业务快速增长。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参保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做到应保尽保,并对承保信息进行公示。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开展查勘、定损和理赔工作,做到“及时定损”“理赔到户”和“理赔结果公开”。2016年,全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0.79亿元,为4088万亩农作物、5887万亩森林、8982万头畜禽提供约500亿元风险保障。其中水稻保险承保2478.74万亩,承保覆盖率87%;能繁母猪保险承保134万头,承保覆盖率61%;生猪保险承保438万头,承保覆盖率12.2%;奶牛保险承保2.2万头,承保覆盖率40.7%;玉米保险承保55.23万亩,承保覆盖率20.4%;甘蔗保险承保158万亩,承保覆盖率66.1%。

  (四)救灾复产作用越来越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农民群众逐步认识了农业保险的作用,2016年粤东地区遭受“海马”台风袭击,农业受灾损失严重,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快速应对受灾理赔工作,帮助受灾农户尽快恢复生产,实际赔付金额约2亿元,为我省农业保险保障功能的发挥和宣传起到了积极的正面作用。截止年末,全年已决赔付金额4.52亿元,受益农户104.66万户。

  二、我省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对1103号、1146号、1504号、1534号代表建议的落实措施

  当前,我省的农业保险工作既有发展动力,也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作为第一经济大省,我省的财政实力雄厚,农业经济的体量也较大,2016年度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排全国第5位。但是我省的农业保险深度仅为0.29%,远低于全国平均0.63%的水平。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如新增险种的实施方案制定耗时过长、承保机构选定环节复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农险管理工作的经验不足、部分地市县级政府在落实地方财政保费补贴时压力较大、选择性开展农险品种或有限度开展农险业务等。

  (一)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经过充分调研多方论证,拟实施以下工作推进措施:

  1.加快开发农业保险新险种,扩大农业保险受惠面。2017年重新制定蔬菜种植保险实施方案扩大投保范围、新开农业设施大棚保险、农业制种保险等险种,争取我省的农业保险险种从目前的18个扩大到21个,各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开发渔业养殖、天气指数、价格指数保险等,不断增加省级颁布实施的农险品种;同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支持各地市县自行开办地方特色农业险种,达到一定规模后列入省级试点险种,省财政给予地方财政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争取到2020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45亿元,实现保险深度达到0.9%的目标。

  2.提高农业保险保额,全覆盖农业生产物化成本。我省农业保险品种的保额普遍低于兄弟省份和全国平均水平。多年前在起步阶段,由于财政补贴不多,为了推广试点品种因此制定了“广覆盖、低保障”的策略,多个农险品种的保额只覆盖了物化成本的60%。随着时间的推移,农产品生产的物化成本不断上涨,而农险品种的保额还维持在较低水平,对农业生产的保障力度明显不足,也因此制约了农业生产者的投保积极性。近年来在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充裕,可以按照农业部关于农业保险应该全覆盖农业生产物化成本的要求,适度提高农险品种的保额,增强种养大户和农民救灾复产能力,调动农业生产者的投保积极性,最大效能发挥财政资金对农业生产的支持保护作用。

  3.建立高效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健全我省涉农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关部门工作协调,加强农业保险制度顶层设计。简化农业保险招标程序,我厅拟把现时负责管理的13个险种进行打包招标,在2017年完成,延长承保期限到5年(2018-2022年),解决各险种单独招标导致频繁招标的现象。

  4.建立工作评价和奖惩机制,促进农业保险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对市县农业保险覆盖率、保险深度的年度考核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第三方公司(中介机构)对承保机构农业保险经营业绩、业务创新、风险管理、合规经营、服务网点、理赔效率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实行奖惩办法鼓励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建立健全服务网点,扩大服务队伍,改进工作手段,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承保和理赔效率。

  5.逐步引入天气指数保险,代替原有的现场定损保险模式。经过多年的实践检验,现场定损模式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例如遭遇大灾时,为了能够快速赔款到户,往往需要大量的理赔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定损,如果做不到定损到村到户,往往发生很多的赔款争议。而且由于现场定损的标准会随着个人的理解产生一定的偏差,为赔款争议埋下了伏笔。如今气象监测的技术和设施日益完善,已经具备了采用天气指数保险进行农险大规模推广实施的条件,因此将逐步引入天气指数保险,代替原有的现场定损保险模式,提高理赔的效率和速度,减少赔款争议,为下一步我省政策性农险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便利。

  (二)落实措施

  1.第1103号代表建议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荔枝、龙眼、香蕉、木瓜等保险;水果种植成本较高,应提高水果保险的保额等。我厅的落实措施为,2017年底岭南特色水果保险试点将到期,我厅正在制定新的岭南特色水果保险实施方案,采取天气指数定损模式,计划在下半年联合省财政厅、保监局报送省政府审定,拟在2018年起加大力度,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

  2.第1146号代表建议提出尽快建立杂交水稻政策性保险制度,增加省级财政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投入等。第1504号代表建议加快实施杂交水稻制种保险。我厅的落实措施为,我厅已经着手开展水稻制种保险的前期调研,拟于2017年下半年完成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联合省财政厅、保监局报送省政府审定。从2018年起,试点实施。关于增加省级财政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投入问题,我厅将联合省财政厅等省直部门,不断新增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提高保险金额,争取省政府批准实施,充分使用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达到为农业生产、农民增收保驾护航的目标。

  3.第1534号代表建议提出把柑桔保险列入政策性农业保险。我厅的落实措施为,2017年底岭南特色水果保险试点到期,我厅正在制定新的岭南特色水果保险实施方案,采取天气指数定损模式,同时把柑橘类(柚、柑、桔、橙)水果纳入岭南特色水果保险范围,计划在下半年联合省财政厅、保监局报送省政府审定,拟在2018年起加大力度,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