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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03号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池锦玲代表在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交易管理制度的建议》(第1703号建议)。我厅认真办理答复,主要情况如下:

  一、主要做法

  从2013年开始,我厅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交易平台建设,有效促进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交易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厅印发了《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交易平台建设指引》,指导和规范全省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建设,并会同省委农办开展督促检查。目前,全省(不含深圳市)共建成县(市、区)级平台132个,镇(街)级平台终端1465个,实现了县镇两级平台全覆盖,初步建立了具备“分级管理、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数据共享、信息服务”等功能的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监管体系,全面提升了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水平。另据不完全统计,“三资”管理交易平台累计交易项目为19.8万宗,交易规模约1487.3亿元。

  (二)积极推进《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订工作。2016年5月25日,条例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7月1日起施行。6月2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条例宣讲会,省人大常委会黄业斌副主任作宣讲报告,省政府邓海光副省长作了贯彻部署讲话。我厅已印发了4.3万册条例单行本寄到各县(市、区),由各县(市、区)发放到村。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公开等制度,对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各地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全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一是加强动员,全面部署。2015年7月20日,省委组织部召开省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后,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在7月27日召开了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动员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全省上下迅速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二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等。各级政府也相应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责任部门。三是全省各级加大培训力度,共开展业务工作培训4353次,培训基层业务工作人员15.86万人次。我厅编制印发了3000多册《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问题解答》小册子,及时为基层干部答疑解惑。四是强化督导,推动落实。我厅建立了检查督导制度,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会同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开展督导工作。同时加强跟踪指导,及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到位。五是开发软件,规范录入。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厅委托开发了可供省、市、县(区、市)、镇(街)、村(居)五级使用的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管理平台软件,制定录入科目表格。目前,各地录入平台的资产数据共772.97万条,清理核实数据录入工作已基本完成。六是全面验收,巩固成果。我厅印发了《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督导检查方案》,检查督导工作分网上全面检查、各市交叉检查、省组织抽查3个阶段开展。根据网上全面检查和各市交叉检查情况,会同省委基层治理办公室、省委农办组成3个检查小组,对部分市的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抽查,进一步督促各地查漏补缺,巩固清理核实工作成果。

  目前,全省1472个镇(街)、24141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实工作,并基本完成清理核实数据录入和上报工作。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联社和经济社两级集体资产总额4864.60亿元,其中现金1121.98亿元,固定资产2629.83亿元,总负债1570.94亿元,负债率32.29%,净资产为3293.67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始终绷紧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这根弦, 按照“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推动改革”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和改革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资产管理。按照“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推动改革”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和改革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抓好《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印发《条例》单行本,面向社会、基层开展广泛宣传。二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五证合一”的要求,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换证工作。二是继续抓好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着力打造一批管理制度完善、基础工作扎实、档案管理规范、资产监督到位的示范县,推进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是制订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指导意见。二是扩大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范围,组织推动深化珠三角地区农村集体股份权能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

广东省农业厅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