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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1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函〔2018〕843号

何玉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知青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支持迁回农村农业户口的知青家庭享受与村民在土地承包方面同等待遇的建议具有较强针对性,现将我厅有关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全面完成土地确权任务。目前土地确权工作已进入扫尾攻坚阶段,现继续保持干劲不松懈,以100%确权为目标,把进度往前赶,把质量往严抓,确保保质保量完成,真正让农民吃下“定心丸”。截至目前,全省土地确权共完成实测耕地面积3883万亩,颁发证书1026万本;实测率106.36%、颁证率93.95%。

  (二)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尊重农民意愿,坚守政策底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完善落实好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印发实施《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不断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全面执行工商企业集中连片租赁农户承包地分级备案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加强监管流转合同履约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近几年我厅虽然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今后我们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一)继续督促落实责任。继续派出督导组开展督导抽查,实现督导抽查全省覆盖,梳理问题,摸清底数,及时将情况反馈地市市委书记,争取其给予重视和支持,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确权进度,加快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书。

  (二)深入开展查漏补缺。积极组织各地对照工作要求,开展“回头看”,梳理问题,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及时整改,着重解决好程序手续不齐全、农户签字画押不完整等问题,确保全面彻底确权。

  (三)加强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1.加强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指导各地加强涉农纠纷调解处,依法依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广开咨询渠道,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解决纠纷能够明确权属,消除争议,使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得以落实,缓和农村社会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为今后促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扫除障碍。

  2.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尽快组织开展本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培训,强化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全省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四)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指导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如外嫁女、知青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农业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厅

2018年7月13日

  (联系人:李墉,电话:13610293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