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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第152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19〕1051号

孙木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市耕地撂荒复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水利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撂荒耕地复垦工作的关心和研究。我省撂荒耕地复垦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如您提及的工程性缺水、耕作条件差、耕地流转难度大等。

  一、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近年来,我们针对上述问题也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有:

  (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田耕作条件。

  十二五以来,我省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据统计,截至2019年4月底,我省已立项建设高标准农田2515.54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2392.93万亩。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进一步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提高机械化水平,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达到“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地平整、机可耕”,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粮食产能大约提高10%-20%,亩均粮食产量提高100公斤左右。

  (二)实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我国从2004年开始实施农民种粮直接补贴,在一定条件下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2016年以前,国家实行种粮“三项补贴”政策,即对种粮农民进行普惠性的直接补助。2016年,根据国家财政部、农业部统一部署,对“三项补贴”进行改革,合并调整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主要用于支持两个方面:一是实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二是扶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在原来种粮补贴的基础上扩大了补贴范围,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在耕地上种植农作物,不改变耕地用途,确保耕地不抛荒,地力不降低,就可以领取到补贴。2016年、2017年、2018年,全省分别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5.20亿元、25.33亿元和25.3亿元,全部通过一卡通账户补贴到农民手中。

  (三)做好工程管护工作,注重发挥长期效益。

  省级一直以来重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后管护工作,发挥农田水利工程作用,尽量避免耕地撂荒。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了长效管护机制、落实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按比例计提项目管护经费,原省国土资源厅也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出台强化管护的制度,安排运行管护经费。水利工程管护从持续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改革、创新管护机制、加强基层人员技术培训等多方面入手,强化水利工程的建后管理,建立良性运行机制。

  (四)支持汕尾市工作,改善灌溉条件。

  省一直大力支持汕尾市高标准农田及水利建设等工作,2011年至今,共立项实施高标准农田92.75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90.74万亩;省水利厅已累计下达陆丰市省级及以上投资计划共1.66亿元,包含3宗灌区工程、64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其中,龙潭灌区于2011年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已完成主干渠的改造工作,并于2017年通过竣工验收。

  二、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创新思路,聚焦重点,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减少耕地撂荒的现象。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我省将继续在国家的指导下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今年初,省农业农村厅对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内涵开展了专题调研,涵盖了包括耕地地力提升等内容在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下一步,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我省将支持市县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着力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在有条件的镇、村,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农户自愿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内互换并地,促进耕地小块并大块,实现承包地相对集中连片,推动解决农村土地碎片化问题。大力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改良土壤、提升地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同时,省级将对符合立项条件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公园等项目地块支持其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

  (二)注重专家团队的技术支持。

  目前,我省省级层面已建立并完善相关领域专家库,我们将继续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创新农技推广方式、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一是以中国农技推广APP、农博士、农技宝、12316三农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为载体,打通农技推广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快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农业科技下乡活动,对市县农业企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等开展技术指导,大力推广种植良种良法。

  (三)做好规划衔接。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和加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已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此前,我省已制定一系列涉农灌溉规划,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广东省农村水利治理规划(2018-2027年)》《广东省农村中型及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规划》等,下一步,省水利厅和农业农村厅将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在全面梳理全省水利灌溉现状和需求的基础上,分别根据职能完善并落实相关建设规划,并做好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继续向包括汕尾在内的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倾斜支持。

  一是高标准农田方面,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支持汕尾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如汕尾市有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条件地块,积极申报并通过市级立项的,省级将按标准予以资金保障支持。二是耕地复垦方面,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应急管理厅加强对因自然灾害受毁农田进行调查统计,及时安排资金进行灾后农田复垦工作,确保灾后及时恢复农业生产。三是水利方面,省水利厅将继续推动陆丰市灌溉水源和大中型灌区主干渠建设改造工程。同时,地方政府部门也可结合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尽可能统筹涉农资金用于堤围加固、灌区支渠以下配套工程改造、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保民生、保安全的水利工程建设,上下统筹协调做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婧彦,020-37288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