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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8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19〕1075号

何玉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核心打造广东农旅康一体化田园综合体助推广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及省财政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省田园综合体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研究,您系统分析了开展田园综合体现状,研究田园综合体产业布局,提出打造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做好前期规划、构建产业体系、盘活土地资源、资金支持等建议,意见具有针对性。2017年开始我省对田园综合体试点开展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有:

  (一)田园综合体试点初见成效。

  按照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指引,2017年我省开始试点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我省国家

  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省级通过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竞争性确定,共确定5个国家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立项。项目围绕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的要求,以国家级试点为牵引,不断发挥地方改革能动性,在推动建设项目区“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各试点单位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农民受益、市场运作”原则,通过股份合作、“公司+基地+农户”“生产基地+直销直供+订单专供”“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产销服务”等方式,大力发展岭南中药、当地特色农产品种植产业,延伸形成健康农产品深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养生保健等绿色产业链。试点农户与经营主体间利益联结机制初步建立,收益明显增加。

  (二)注重加强规划引领。

  我省在打造各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时,突出规划引领,省级在项目定位、规划设计等方面给予指导。如茂南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项目定位为集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污染整治、精准脱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大战略部署于一体的综合示范区,结合当地特色打造美丽乡村建设样板区、稻鱼菜果循环农业特色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运营模式创新实验区、优质农产品产业集群示范区、农业产业转型发展先行区、岭南农耕文化展示窗口区。同时,省级还派出水利、农业、耕地质量、病虫害防治等相关领域专家,从项目定位、规划设计到项目实施等方面全程参与指导,指导项目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完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指导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完善项目实施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指导其引入耕地质量提升、病虫害防治等建设内容等。

  二、下一步工作

  虽然,我省田园综合体试点探索初见成效,但在三产融合、三生同步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创新思路,聚焦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积极对接中央政策。

  因机构改革,目前国家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未开展新的田园综合体项目,农村综合改革方面有关政策有待国家进一步明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对接,争取在国家的政策制度框架下,适时出台我省相关政策指引。

  (二)促进相关政策与项目对接。

  目前,省级已印发多个政策文件,指导田园综合体建设: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118号)要求,“开展‘美丽田园综合体’建设,打造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味农产品”。省委办、省府办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18〕21号),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7号),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对破解资金、用地等政策瓶颈,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田园综合体有序优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我们将积极推动有关政策落实,对接田园综合体有关政策需求,解决田园综合体土地使用、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人才保障等问题,促进田园综合体发展。

  (三)注重规划指导。

  省级层面已建立并完善相关领域专家库,我们将继续从相关部门、省农业科研机构选取专家入库,完善专家队伍建设,借助专家力量,加强项目跟踪指导,指导田园综合体项目实施。

  (四)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省级已制定政策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推动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等,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若干政策意见》《关于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意见》,按规定呈批后实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奖补试点,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引导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五)引导资金落实。

  一是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明确由市县统筹实施的项目,资金按规定分类整体下达,资金额度不细化至具体项目,由市县结合实际具体确定急需安排的项目。省级下达2019年涉农资金时,指导性任务所需资金占市县统筹实施项目资金总额的55%,即市县可将大比例省级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统筹用于相关涉农项目。目前,省财政下达各市县省级涉农资金(市县统筹实施项目部分)共241亿元,其中约束性任务108亿元,指导性任务133亿元。市县可从指导性任务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用于田园综合体项目等。二是鼓励金融机构把金融资源配置到田园建设,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从融资支持、财政贴息、税收减免、风险补偿等方面研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提升金融机构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田园综合体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婧彦,020-37288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