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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1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19〕1215号

李庚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奖励乡村发展带头人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乡村振兴需要一支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队伍,这也是目前乡村发展面临的瓶颈,因此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亟需实现乡村人才资源的聚集,完善鼓励人才扎根基层的制度体系,培养更多专业性创新性的乡村发展带头人。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解决促进乡村发展的人才问题,创新政策措施,强化激励保障,引导和鼓励乡村发展带头人创业就业,发挥“领头雁”的引领示范作用。

  一、主要开展工作

  (一)完善农业农村人才建设政策。一是将乡村振兴人才需求,纳入“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和“扬帆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范畴,加大现代农业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二是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十八大以来我厅整合各方面培训经费,共投2.4亿元,安排5000万元优先支持返乡下乡创新创业项目,为农业农村人才建设提供了有效支撑。三是实行乡村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倾斜政策。按照“定向使用”原则,着手制定乡村专业人才分类评价政策,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乡村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放宽学历等要求,探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技术职称评价。四是出台返乡创业政策。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异地务工人员等人员返乡创业的通知》(粤府办〔2016〕68号)等政策文件,把异地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作为扶持重点,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乡村发展带头人投身创业。五是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广东省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8〕114号)中,加大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力度,提出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稳定就业(服务)就业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由2000元提高至按每人3000元给予到基层就业补贴,在粤东西北地区的按5000元给予补贴;扩大“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招募规模,进一步提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8〕11号),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出政策规定。与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推动各地各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有力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乡村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六是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从2006年开始,我们每年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开展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志愿活动。截至目前,我省共有1700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走进乡镇基层,足迹遍及粤东西北16个地市、83个县(市、区)和1288个镇街,其中2018年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1700名,为基层医疗提供了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统筹推进各类农业人才建设。一是加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十八大以来共举办农业农村行业系统各种类型的培训班200多期,共培训16837人次。二是加强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短期业务培训、中长期脱产培训、定向培训、继续教育、访问进修、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等形式,培训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农技推广中心骨干、农科所负责人5000人次,切实提高骨干农技推广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指导服务农民产业致富增收。三是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建设。实施“粤菜师傅”培育计划,开展在绿色食品深加工、乡村民宿、农家乐、渔家乐、粤绣、陶瓷、木雕、竹器等特色产业领域实用技能培训,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在创业兴业、脱贫致富、基层党建和乡村振兴中的带头作用,自十八大以来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18000多人次。四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从2013年在3个县试点实施该项目,到2017年起覆盖全省18个地级以上市108个农业县(市、区);省级任务新增职业农民培育人数从2013年年培育600人增加到2018年1.78万人。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青年家庭农场培育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计划。十八大以来,全省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6万人。五是加强高技能农业人才建设。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2011—2020年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以农村劳动力和涉农从业人员为重点,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十八大以来,共开展涉农工种职业技能鉴定9537人。六是鼓励引导“新乡贤”反哺故里报效乡梓。实施“新乡贤”工程,鼓励引导企业家、专家学者、经济文化能人、离退休干部等全体,以投资兴业、援建项目、捐资办学、兼职任职、顾问服务等形式反哺故里,夯实乡村振兴的人才基础。

  (三)不断完善人才建设体系。认定一批集绿色发展、技术示范功能于一体的农业农村人才培训基地,人才培训体系逐步建立。目前,全省有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基地1个,全国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5个,国家级农村创业创新园区20个,省级“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38个,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265个,市县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300多个。以打造农民教育培训名师队伍为目标,按照“统一建设、分级使用”的原则,建设了含800多人、全省开放共享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积极开展农村“双创”活动,搭建农村创业创新平台,加快推进江门台山、茂名电白两个省级创业创新产业园区建设,成功遴选珠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斗门生态农业园)等20个农村创业创新园区申报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

  (四)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推动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并长久不变,二轮延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有关政策,探索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有效实现方式。持续完善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全省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良好格局逐步形成,承包地经营权流转规范有序,流转面积达1341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38.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2019年拟出台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文件,开展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奖补试点,不断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助推乡村全面振兴。目前文件出台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五)多种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就业增收为目标,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扶持小农户发展成为家庭农场,推动全省各级家庭农场蓬勃健康发展。积极探索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实现形式,分级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活动,新认定一批省、市、县示范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有效对接,深度融合,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快速发展。

  (六)强化扶持服务。加强现有农村土地流转管理、集体资产交易等平台资源整合,加快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市、县、镇三级全部建立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有条件的行政村建立服务站点,实现平台服务全覆盖。全面盘活利用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资源,加快服务平台扩容提质,提升建设和服务水平,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政策法律咨询、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权益评估、抵押融资、交易鉴证等服务,指导流转双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规范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依托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向种田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专业示范村镇建设主体等流转。

  (七)广泛开展创业宣传。充分发挥各种媒介舆论的引导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汇编印发政策宣传资料等方式,以及结合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等活动,广泛宣传创业政策和创业典型。连续三年组织举办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专设大众创业创富赛和农村电商赛等,把返乡创业、精准扶贫作重点鼓励的方向,提供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担保贷款等“10+N”扶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人才先行”在乡村振兴战略全局中的定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把培养人才和发挥人才作用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局中通盘考虑,继续发挥“广东农业学堂”的引领和导向作用,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产业精准扶贫,促进形成人才队伍建设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相互促进、良性发展的好局面。

  (二)健全完善“三农”人才培养体系。以农业科研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为主体,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站(中心)、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为补充,以生产经营、专业技能、专业服务为重点,坚持人才规划与产业规划深度融合、人才项目与产业项目深度融合、人才资源与产业资源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机制,启动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学历提升计划”。

  (三)围绕农业改革的重要领域,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人才评价机制。围绕农村土地确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工作,推动“三农”人才的培育和评价机制建立。把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际贡献作为衡量人才的基本标准,要求他们“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对不同类型和层次的人才实行分类分级评价。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农业科研人才队伍;完善农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弘扬工匠精神,促进农业技能人才培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方流,3728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