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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7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0〕403号

万军代表:

  您提出关于要求支持陆丰市湖东渔港升级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和汕尾市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支持陆丰市渔港建设

  2016年来,我厅出台《广东省现代渔港建设规划(2016-2025年)》,将陆丰市湖东、甲子、碣石等3个渔港纳入规划。同时积极向农业农村部争取,已将陆丰市碣石渔港、甲子避风塘列入农业农村部《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规划》,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实施。并将新建湖东一级渔港经纳入《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中“陆丰渔港经济区”建设内容中,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实施。

  在争取资金扶持方面,我厅积极组织陆丰市申报农业农村部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2016年和2019年分别安排2000

  万元用于碣石二级渔港及甲子避风锚地建设。2013-2017年,安排渔港抢险维护专项资金370万元用于陆丰市湖东、甲子等渔港维修加固和日常养护,其中湖东渔港50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我省各市县政府是渔港建设的责任主体,项目立项、报建、施工、质量监督、验收等工作均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根据农业农村部渔港项目及省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待所有项目完成后将根据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结果等考虑安排下一轮建设资金。从上报的情况看,目前陆丰市正在实施的2个项目进度缓慢(碣石二级渔港项目进度缓慢、甲子避风锚地项目尚未开工),在建项目若不能如期完成,势必会对后续项目的申报造成一定影响。

  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大力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在全国沿海打造93个渔港经济区,我厅将按农业农村部的部署,以渔港为重点,加强我省渔港建设与管理,联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大力推进渔港经济区全面发展。建议陆丰市政府统筹协调,扎实开展“陆丰渔港经济区-湖东一级渔港”建设前期工作,完成项目建设前期用海用地等审批手续,做好项目储备,同时加快碣石二级渔港及甲子避风塘升级改造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如期竣工验收,以便后续湖东渔港建设项目能顺利组织申报。我厅将继续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大力支持湖东渔港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莫海鸥  020-3728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