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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5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0〕471号

廉绍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肇庆市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情况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高水平打造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的明确任务。肇庆市及省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肇庆市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广州海关签定《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农副产品安全合作框架协议》,共同高水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二是肇庆市启动绿色农副产品交易博览中心建设。该项目已列入省重点前期预备项目计划,将于近期开工建设。三是农副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怀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信息站已取得CMA和CATL认证,并与肇庆海关签署《共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检测中心合作框架协议》。四是集散基地推介有实效。2019年7月在怀集县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投资环境推介暨农业项目签约系列活动,签约项目共28宗,投资总额381.4亿元。

  二、关于加大对肇庆市、怀集县均衡性和专项转移支付的建议

  我省积极完善与区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省以下财政体制,通过实施差异化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肇庆市、怀集县加快发展。一是在均衡性转移支付方面,2019年省财政安排肇庆市各项补助204亿元,占肇庆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的58%(其中安排怀集县各项补助34亿元,占其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的66%)。其中,2018-2019年,省财政两年累计新增安排肇庆市均衡性转移支付、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和老区苏区专项支持等三项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24.5亿元(其中新增安排怀集县5.8亿元)。肇庆市和怀集县在足额安排“三保”和其他刚性支出需求后,可统筹用于各项社会民生事业发展。二是在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相关专项转移支付方面,2018年以来,省财政推行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加大转移支付力度,2019年下达肇庆市涉农资金16.59亿元(其中怀集县3.64亿元),2020年已下达肇庆市16.13亿元(其中怀集县4.34亿元),并赋予市县更大的资金使用自主权。肇庆市、怀集县在完成上级考核任务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需要自主安排资金加大对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扶持力度。此外,肇庆市拟在2020年新增债券中安排怀集县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集散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三、关于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在政策性融资贷款上给予大力支持的建议

  省财政通过农业基金、农业贷款担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投入,加大对农产品基地建设在内的乡村振兴战略投入力度。一是2018年以来,省财政计划出资100亿元(目前已出资40亿元)设立了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用于支持各类农业企业发展农业生产经营。二是出资12亿元设立了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为相关农业企业生产经营贷款提供担保。三是每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中均安排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为农业保险提供补贴支持。上述政策均覆盖农产品基地建设内容,承担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的肇庆市和怀集县相关农业企业等可按照相关规定积极申报资金扶持。肇庆市也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如对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贷款实行利率优惠政策、加大企业贷款授信、创新风险补偿机制等,加大对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以及相关生产企业的金融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夏汉祥  020-37288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