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平台 > 人大建议

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6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0〕486号

罗育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省率先全面推行猪肉供应“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冷鲜上市”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指出了当前生猪跨区域调运及猪肉供应方式上存在的问题,对建设现代猪肉供应体系和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一、关于我省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问题

  加快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促进我省猪肉稳产保供的重要举措。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9〕25号)明确提出要推进小型屠宰场向现代化屠宰企业转型,优化屠宰行业布局,推进屠宰行业减数控量和推进屠宰标准化建设,以及加强肉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变“调猪”向“调肉”转型等政策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我省将持续深入推进畜禽屠宰行业改革发展。一是调整优化屠宰行业结构布局。全省各地陆续出台屠宰行业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快关停小散乱差生猪屠宰企业,大力推进小型屠宰厂点整合撤并,升级建造县域中心屠宰厂,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小型屠宰场向产加销一体化现代化屠宰厂转型升级。2019年以来,我省关停整改生猪屠宰企业512家,全省通过农业农村部资格审核并列入公布名单的有446家。2020年我省将继续推进小型屠宰企业“关停并转”,要求湛江、茂名、阳江、梅州等小型屠宰企业较多的地市在2020年底前将数量压减一半以上。二是加快推进生猪屠宰行业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 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出台了《关于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评估认定管理的办法》,各地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生产经营规范化、检测检验科学化、排放处理无害化、配送冷链化及追溯信息化的总体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工作。2019年全省已分两批推动创建了29家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逐步提高屠宰行业标准化水平,提升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二、关于推动“调活猪”向“运猪肉”转型升级问题

  自2018年8月我国确诊发生第一例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在已查明疫源的155起家猪疫情中,由生猪及其产品调运以及相关的人员与车辆带毒传播引发疫情100起,约占64.5%。开展分区防控和限制活猪调运对于动物疫病防控意义重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实施分区防控,支持企业发展冷链物流,变“运猪”为“运肉”。我省按照国务院和农业农村部的工作部署,推动中南区六省(区)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积极落实非洲猪瘟分区防控措施。加快推动“调猪”为“运肉”,这是构建中南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和区域管控格局的关键措施,有利于降低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风险,对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意义重大。根据《关于中南区试点实施活猪调运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11月30日起,中南六省(区)开始试点禁止非中南区的活猪调入中南区(种猪仔猪除外;在2020年11月30日前,符合中南区跨大区“点对点”调运备案要求的生猪除外),对非中南区的生猪产品进入本大区实施备案管理制度”“自2020年11月30日起,中南区内省(区)与省(区)之间禁止活猪(种猪、仔猪除外)跨省(区)调运”。目前,我省已对中南区外跨大区“点对点”调运我省屠宰场的生猪养殖企业进行了备案,加强了省内、省外生猪产销衔接。下一步,我省将稳步推进“调猪”为“运肉”措施的落实。

  三、关于全面建设现代冷鲜猪肉流通和配送体系的问题

  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20〕24号)明确要建立冷链配送体系,加快建立冷鲜肉品流通和配送体系,引导推动生猪屠宰企业、使用猪肉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市场开办者和生猪产品经营企业加强冷链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相继出台支持政策。近年来,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支持冷冻冷藏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农产品产区就近建设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推动包括屠宰加工类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配置冷链运输车辆,增强冷藏运输能力。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保障。目前,中央和省级财政现有专项资金用途已涵盖支持支持屠宰加工企业建设冷链仓储配送设施,鼓励销区屠宰企业转型升级为猪肉冷链物流中心,大力支持建设大型冷库、购置冷藏车等相关内容,如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包括畜禽健康养殖方向用途,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中农业生产能力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资金可以用于支持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其中,2019年我省从中央资金安排0.8亿元用于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整合撤并小型屠宰场点和培育40家县域中心标准化屠宰企业。从省级资金安排1.93亿元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和屠宰管理、安排2亿元用于省级生猪产业园建设。此外,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用途也已涵盖支持相关内容。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从现有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中申请扶持。三是支持第三方猪肉冷链物流企业发展。积极争取政策和财政资金支持,鼓励企业采用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冷链物流的效率。

  四、关于全面推行冷鲜肉为主的消费模式、促进猪肉消费升级问题

  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生猪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 推进屠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变“调猪”为“运肉”,加强冷鲜肉品消费宣传引导,提高冷鲜猪肉消费比重。目前,我省的猪肉市场机制和群众长期形成的消费习惯仍以热鲜肉为主,在广州、深圳等大型城市全面禁止农贸市场销售热鲜猪肉,有可能会引起群众和从业者不满。对此,我们建议借鉴家禽集中屠宰、冷鲜上市的有关经验,先充分进行消费者培育,加大冷鲜肉营养科学和安全卫生宣传力度,逐步增强冷鲜猪肉消费习惯;再循序渐进,选取条件成熟的部分区域作为试点,不宜直接全面铺开。至于您提出的“对冷鲜肉销售实行一定价格补贴”的建议。目前,我省暂无出台该事项相关政策,省级财政部门尚无资金用于该项工作,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关于降低或取消供港活猪配额问题

  保障港澳地区农副产品安全稳定供应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上世纪60年代,内地开通了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的三趟快车,逐步建立完善有效的管理机制,保障了港澳地区农副产品的长期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海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供港活猪及猪肉产品实施检验检疫监管,确保供港活猪及猪肉产品符合香港标准要求,保障香港市民“菜篮子”安全。为保障港澳市场的稳定供应,国家对活猪出口实施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推动供港活猪全面向供应冷鲜肉转变,不仅关系到香港市民消费习惯,更关系到香港生猪运输、屠宰、销售从业人员的就业安置等切身利益,事关香港近万人生计,需要充分考虑香港特区政府施政和社情民意,稳妥有序引导推进。且该事项属于国家事权,省商务厅将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您的意见,根据港澳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相关管理政策。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方伟  020-3728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