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平台 > 人大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1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0〕552号

林贵喜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广东省中医药种植强省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中医药局和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中药农业发展,围绕实施乡村振兴和建设中医药强省战略,支持岭南中药材产业发展,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支持中药研发,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中医药重点专科和学科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推广,推进中医药业健康发展。

  一、广东岭南中药农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广东岭南中药材产业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势头。2019年,全省南药种植面积达347万亩,产值173.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2.6%和15.5%。主要呈现以来几个特点:一是品种资源丰富道地品种众多。广东南药资源达2600多种,约占全国20%。传统种植的主要南药品种99种,化橘红、广陈皮、春砂仁、巴戟天、何首乌、广霍香、佛手、沉香等道地药材声名远扬。二是种植范围广优势集聚明显。全省各地均有中药材种植的传统,粤西地区肇庆、云浮、茂名、阳江、湛江等5市约占全省总面积的90%。三是龙头带动力强组织化程度高。在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积极参与种植产业和带动下,广东中药农业呈现基地化、规模化、规范化的发展态势。如化州市化橘红种植总面积8万亩,万亩规模的企业就有2家,6家千亩以上种植规模的企业面积占比达到54%。新会茶枝柑总面积9万亩,组织化程度达60%。四是品牌效应助农增收明显提升。全省中药材亩产值平均超5000元,有力带动农民增收。如新会陈皮2019年总产值达85亿元,新会陈皮公共品牌总价值突破100亿元,带动全区5万人就业,农民直接收益超12亿元。

  二、推进中药农业发展的主要举措

  (一)支持中药材主产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2018年至今,我厅已支持建设阳春市春砂仁产业园、化州市橘红产业园、电白区沉香产业园、高要区南药产业园、云城区南药产业园、罗定市肉桂产业园、康美药业(惠来)南药产业园、博罗县南药产业园、徐闻县良姜产业园、平远县南药产业园、德庆县南药产业园、潮州市湘桥区佛手果产业园等12个省级中药材现代农业产业园,省财政共投入资金6亿元,带动农户8.3万多户。

  (二)支持中药材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申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我厅支持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申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带动农民增收致富。2019年,省财政共扶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南药项目96个,带动2.8万农民人均收入1.7万元。

  (三)支持中药研发。推进省中医药科学院、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及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等的建设。依托企业建设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我省8家单位5个中成药和24种中药饮片,被列入国家发改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标准化项目。2019年8月,省科技厅发布“岭南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申报指南,针对岭南多发疾病,结合岭南中医药特色优势,开发一批中医药健康产品和中医药技术装备等,支持岭南中草药活性成分样品库的构建及创新药物研发、广东特色药材国际质量标准体系建立、中成药大品种上市后评价等,财政资金安排1.14亿元支持22个项目。另外,在“新药创制”重点专项中设立中药研发项目,财政资金支持1000万元。在“现代种业与精准农业”专项中设立岭南中药材新品种培育项目,财政资金支持900万元。

  (四)加强地方药材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广东省地方中药材标准和饮片炮制规范的修订,发布《广东省中药材标准》(第三册),新增地方中药材标准65个,并对《广东省中药材标准》341个标准、《广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70个标准和《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203个标准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了中药材标准的质量管理。

  (五)推进中药学重点专科和学科建设。我省有19个中医重点专科(含2个培育项目)入选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130个广东省重点专科和88个中医特色专科通过验收。加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学相关重点学科建设,培育一批高素质创新人才。依托广东省名中医师承项目,传承中药学专家学术经验。依托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开展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训一批中药传承人才。

  (六)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我省建有11个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持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让中医药文化走进农村、社区、家庭、学校、机关和企业,推出《悬壶岭南》、《南粤大医》、《大医精诚》等中医药文化精品。

  (七)支持利用专项资金发展中药材产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有关精神,我省设立了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可用于支持中药材等产业发展。还设立了省级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可用于支持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领域研发等工作。

  (八)支持中医药保险业发展。近年来,保险业主动服务我省中医药种植产业,开展中医药种植保险试点。2019年肇庆市开办了南药种植区域产量保险试点,主要包括巴戟天、何首乌、肉桂、广佛手4种药材,参保面积5876亩。茂名化州市开办化橘红种植保险,为辖区内化橘红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农户提供保险保障,保额3000元/亩,保费由化州市财政补贴80%。

  (九)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出台了《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鼓励我省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共设风险保障金等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

  三、继续推进广东中药农业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布局,继续支持南药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办政策性中医药种植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满足中医药种植户特色化需求的商业保险品种。推进中医药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从种质资源、种植采收、产地加工、炮制生产全过程可追溯、质量可控的标准体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郭奕生,020-37289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