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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7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0〕555号

黄建兰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村级集体经济新形态做实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们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是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重要形式。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群众走共同富裕之路,助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2019年8月,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集体经济的意见》,对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快健全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多路径壮大集体经济,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基础,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意见。

  一、关于要统一思想,常抓不懈的相关建议

  省委深改委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集体经济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构建县、镇、村书记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领导体制,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加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向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选派“第一书记”。进一步完善落实领导干部包村、部门帮村、干部驻村、先进村带后进村等制度,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作为重要内容,依托包村领导、帮村部门、驻村干部、“第一书记”谋划思路、对接项目。同时,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市县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村党组织书记评优和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根据中组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的部署要求,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部署了1682条行政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试点,在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30万元的基础上,省、市、县各级财政一次性补助资金总额不低于20万元,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二、关于落实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满足土地流转和经营需要的相关建议

  为贯彻落实“三权分置”,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解决我省农村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2017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2018年我省完成了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促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201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下一步将加大各级财政奖补力度,全面深化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市、县、镇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鼓励开展土地统筹经营与托管服务,全面推动土地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先行先试,加快构建政府鼓励、财政奖补,企业参与、社会投入,农民主体、依法有偿的土地流转新机制,多形式、多元化、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三、关于创新农村政企分立制度,确保各管一方的相关建议

  去年,省委深改委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集体经济的意见》要求,坚持党管农村原则,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动员党员、群众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村民议事厅”建设,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协商、一事一议”的村民协商自治模式。选准配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和经营管理人员,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依法确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确保其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和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充分发挥其在管理资产、开发资源、发展经济和服务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构建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村(社区)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有关各级政府优先提供乡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实体企业急需的土地、融资、办证等优惠相关建议

  在用地政策方面,通过完善落实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留用地政策,多渠道满足村集体建设经营项目、公共设施等用地需要。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支持山区村集体依法依规拆旧复垦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拆旧复垦腾退出来的节余部分建设用地指标,所得收益扣除成本后按规定比例分配给县镇以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支持村集体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果园、养殖水面等,与工商企业合作开发或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在融资方面,我们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推出适合集体经济的金融产品,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支持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和村镇银行等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开展信用村集体、信用户创建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村集体及其成员实行优先评估、优先授信、优先放贷,一次授信、随借随还、循环使用,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适当给予利率优惠。支持开展村集体内部信用合作试点。加强农村担保体系建设,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允许村集体及其成员依法以集体林权、承包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鼓励村集体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接受捐赠资金等,通过入股或者参股经营稳健的农业企业、优质公共服务项目或者牵头兴办农民合作社、参与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在税费减免方面,要用足用好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包括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以及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符合契税、印花税优惠政策规定的,按相关政策享受税收优惠。免收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的不动产登记费。对村集体从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符合国家税收有关规定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对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并归村集体所有的资产,可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五、关于建立龙头企业、乡贤参与发展集体经济机制的相关建议

  我省通过加快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扶持体系,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千百计划”。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通过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积极承接农户流转土地,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其性质属于农用地,用地规模按照国家和省设施农用地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实施“新乡贤”工程,鼓励引导企业家、专家学者、经济文化能人、离退休干部等全体,以投资兴业、援建项目、捐资办学、兼职任职、顾问服务等形式反哺故里,大力支持返乡乡贤牵头创办家庭农场或领办农民合作社。积极引导工商企业到农村开展社会化服务,发展良种种苗繁育、仓储物流、农产品初加工和市场营销以及土地托管服务等。

  六、关于农村能人培训计划、选好致富带头人的相关建议

  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方面,我省通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覆盖全省18个地级以上市108个农业县(市、区),新增职业农民培育人数1.78万人。实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青年家庭农场培育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计划。十八大以来,全省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6万人。2019年,再安排了职业技能培训资金6.15亿元,支持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开展乡村工匠和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安排1.3亿元支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构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扶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下一步,我们将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培优工程,推动出台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家庭农场提质工程,指导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提高了经营效益。支持引导种养能手、返乡下乡人员创办家庭农场,做好示范家庭农场创建认定工作。

  七、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政治素质教育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相关建议

  近年来,省委组织部将村党组织书记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红色村为重点,举办了一系列村党组织书记省级示范培训班。同时,积极推动县级以上组织部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全员轮训,抓好村党组织书记学历教育培训,提高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综合素质和文化程度。全面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的资格审查、档案管理、出国(境)管理、任期审计、年度考核等。

  省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的监督管理和基层正风反腐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施克辉同志多次主持纪委常委会会议和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监督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基层正风反腐工作。实施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蹲点指导基层制度,建立健全“省纪委监委牵头抓总、牵头单位调度指导、配合单位主动协作、市县两级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是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工作,实现对2777个省定贫困村开展专项巡察全覆盖。二是深入推进“惩腐打伞”,着力维护基层安全稳定。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以案件为导向,组建办案“攻坚队”,2019年共立案查处2630人。三是牵头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协助省委制定《关于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方案》,牵头26个省直部门整治脱贫攻坚、农村“三资”、行政执法、教育医疗、统计管理等8个领域共48项突出问题。四是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强化不收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着力改进基层政治生态。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不断巩固和拓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成果。全面深化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全域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强化试点示范,着力打造一批典型样板;加强项目倾斜支持,优先安排土地流转程度高的地区实施涉农项目;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承接流转土地,加快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群众走共同富裕之路,助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树恒,020-37288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