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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4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1〕424号

陈智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在公路、河流、水库旁等范围使用除草剂的管理,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农药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民众身体健康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我省高度重视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尤其是2017年《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出台以来,按照相关要求对农药尤其是农药使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省各相关部门目前主要开展及下一步重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全面加强农药监督管理

  我省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及农药登记初审,从源头严格把关行业准入和农药质量。每年组织全省开展农药监督检查工作,对农药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对农药经营门店、农药使用单位进行随机检查;组织开展农药经营使用专项检查及农药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重点检查农药经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农药经营台账制度,是否存在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检查种植单位生产记录和农药使用记录,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农药行为,确认是否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制度;抓住农药销售使用旺季,开展全省范围内农药监督抽查行动,严格把关农药质量。

  二、督促农药使用单位做好农药使用记录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需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农药的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药名称、用量等内容。我省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以上企业及种植基地规范建立农药使用记录,通过宣传培训鼓励其他农药使用者建立农药使用记录,以达到农药使用追溯目的,促进农药使用者规范使用农药。为促进农药信息化管理,我省建立了广东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大力推进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及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等相关信息记录和追溯。

  三、加强农药安全使用宣传培训

  为提升全省基层技术人员和种植户的安全科学用药水平,我省农业农村部门每年组织全省开展“农药安全科学使用培训”,编制《农药安全使用手册》发放给农药经营者和种植户,制作“农药安全使用”小视频在主流平台播放宣传,提高种植户安全用农药意识,科学指导农药安全使用,严格按照标签用药,避免超范围用药和过量使用农药;积极举办新农药推广现场观摩活动,2020年全省推广高效低风险新农药860多万亩次。

  四、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我省农业农村部门积极组织蔬菜产业重点县、产粮大县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加快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通过建设示范县探索回收机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后,及时制定印发《广东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组织全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推动建立回收和处理体系,探索有效机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稳步上升。

  五、扎实推进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

  统防统治是推进规范化使用农药的有效措施,一直以来我省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推进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加大统防统治宣传培训力度,强化统防统治组织管理,2020年底统计,全省水稻病虫统防统治面积4123万亩次。2021年4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发布实施,我省将按照相关要求加大力度扶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发展,推进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推动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推广生态调控、性诱控虫、生物防治、生物药剂等绿色防控技术措施和绿色防控产品,2020年共建设各类绿色防控示范区700多个,带动全省实施病虫绿色防控面积达2450万亩。

  六、持续开展饮用水源监控

  我省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要求,针对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每季度分别对地级以上城市、县级城市水源地监测常规的61个项目,每年分别对地级以上城市、县级城市水源地开展2次和1次包含所有109个项目的水质全分析监测,密切监测监控饮用水源水质。省水利部门持续推进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自2016年起每年组织针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水量、监测管理等方面自评。一但发现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有进行可能对饮用水水体造成污染的活动,或发现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一级、二级、准保护区)内,存在使用含磷洗涤剂、农药、化肥一级限制种植养殖等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建立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机制,省水文局在水源地水质监测评价数据出现超标时,及时反馈水源地所在地市并要求整改,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七、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及周边地区生态保护

  根据《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禁止在湿地范围内直接排放未经处理或者排放不达标的污水,倾倒、储存、堆放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投放可能危害水体、水生以及湿地生物的化学物品。我省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切实加强湿地水生态监测管理,依法打击查处破坏湿地的行为,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药剂管理,推动市县强化林用农药使用的监管,大力推广生物药剂,禁止在近水源林地区域施用化学药剂。对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杂草,我省水利部门普遍采用人工或机械割除的方式,一般每季度至少割草并清理杂草1次,控制草皮的生长高度在20cm以下。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在新丰江库区、漫水河、小东江、九州江、漠阳江等开展以降低氮磷负荷为主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着力削减化肥、农药用量,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八、规范开展公路红线范围除草

  我省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公路红线范围内的中分带、两侧边坡、护坡道等除草剂使用监管,严格按照农药标签规范使用农药,完善追溯管理。对杂草先采用割草机全面割除,再使用除草剂对杂草根部进行喷洒,严格控制除草剂使用量,确保除草剂使用量刚好达到杂草枯死用量,且不影响公路已种植乔、灌木的生长。同时做好使用记录,加强追溯管理。在使用范围方面,公路红线范围使用除草剂只限于山区较偏僻路段,禁止在有农田、耕地、河(溪)流的公路沿线使用除草剂,以避免对农作物、水产及水源的影响。

  九、加强农药使用风险监测

  申请登记的农药产品,需开展产品化学、毒理、药效、残留、环境影响等试验,并开展抗性、健康、膳食、环境等方面风险评估,已登记产品都是经过科学试验和风险评估的。对已登记农药,使用过程中农业农村部门继续监测评价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如发现已登记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采取禁用或者限制使用措施。截至目前,我国已禁用六六六、滴滴涕等高毒高风险农药46种,在部分范围禁止使用的农药有20种,还有10种高毒农药已进入再评价状态,未来5年内高毒农药将全部淘汰。

  十、存在问题及下一步重点工作

  我省全面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农药生产、经营及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农药使用涉及千家万户,人多面广,用药水平参差不齐,监管难度大;生物农药大多速效性差,推广缓慢;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点多面广,种植户回收积极性不高,回收难度大。

  下一步,我省各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大对农药使用全方面监管,同时尽力发挥农业农村部门专业指导作用,加大农药安全使用培训指导。在每年开展例行工作基础上,加大农药安全使用宣传培训力度,制作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在线培训课程,扩大培训对象覆盖面;在广东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逐步开发农药使用者以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信息监管功能,加强农药产品从生产、销售、使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全程监控;推进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建立有效回收机制,促进我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全面开展;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继续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因地制宜采取绿色防控方式,进一步提升绿色防控技术水平,扩大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面;持续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强化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密切监测监控饮用水源水质,密切关注与农药使用相关的水质指标,确保水源水质安全;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在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范围使用化学药剂,科学实施湿地生态修复项目;不断规范除草剂的使用管理,严格水库范围及公路边除草行为监管;建立农药风险监测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农药使用的风险监测。您提到的草甘膦使用风险问题,我们将继续加强监测,指导种植户科学安全使用该药剂,同时,我厅将会把调查了解的相关情况向农业农村部如实汇报,建议对该药剂进行监测和再评价,必要情况下采取禁限用措施。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乔润香,020-37288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