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平台 > 人大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3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1〕445号

李丹(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湛江农业保险开发与扶持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广东银行保险监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于2020年6月联合印发我省《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财金〔2020〕26号),以下筒称《实施意见》)。明确围绕“扩面增品提标”,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完善农业保险机制和优化服务能力,夯实农业保险基础,计划到2022年我省农业保险深度达到1.2%以上、农业保险密度达到500元/人,到2030年农业保险深度、密度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关于代表提出的“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省级财政补贴比例,如加强广东省政策性岭南特色水果种植保险中的省级财政补贴比例”的建议。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研究制定的《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粤财金〔2020〕47号)明确,对包括岭南水果在内的有关省级补贴型种植险,省级财政对粤东西北及肇庆、惠州,江门的台山、恩平、开平补贴比例为50%。2020年6月,省财政厅积极向财政部申请将我省岭南水果等险种纳入中央财政地方特色险种奖补范围,并以《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结算工作的通知》将上述地区岭南水果的省级以上财政奖补比例进一步提高到60%。我厅建议湛江市加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宣导,指导各地市用好用足中央、省的支持和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提升农业保险服务“三农”的能力水平。

  关于代表提出的“开发针对性的农业保险产品,如‘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中添加更多的粤西特色、湛江特色农副产品险种”的建议,粤财金〔2020〕26号文已明确,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增品,建立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储备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各地开办地方特色险种,丰富我省农业保险品种体系,逐步实现对省内主要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全覆盖。同时,实行地方特色保险备案制,对各地市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开办并报省备案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省级财政在年度省级保费补贴资金预算总额内,根据全省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总体保额、保费和市县财政补贴情况,测算安排奖补资金。其中,省级财政对粤东西北及肇庆、惠州、江门的台山、恩平、开平补贴不超过保费总额的35%;对珠三角核心区7市(不含台山、恩平、开平)补贴不超过保费总额的10%。我厅建议湛江市可结合因地制宜,积极研究开发具有本地特色、适合本地实际的特色险种。

  关于代表提出的“推动相应保险产品的扶持与落实,如加强‘广东省巨灾指数保险’在湛江地区的补贴、扶持与落实”的建议,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省水利厅、广东银保监局于2015年印发了《广东省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粤财农〔2015〕676号),积极推进巨灾保险试点有关工作。2015年在汕头、韶关、梅州、湛江、清远五市率先试点,2016年扩大至河源、汕尾、阳江、茂名、云浮五市,2017年在全省铺开。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125亿元对粤东西北及惠州、肇庆等14个市给予适当补助。2020年起,该项资金已纳入我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有包括湛江在内的18个地市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巨灾保险累计保险收入9.75亿元,赔付支出10.63亿元,初步建立“指数+保险”模式的巨灾保险制度,在防灾减灾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目前,各相关地市根据省的规定,正积极推进我省新一轮巨灾保险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陆永松  020-37286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