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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1〕487号

孙木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陆丰农业项目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美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资金支持

  2020年开始,我省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在预算编制环节即进行源头整合,实现了跨部门、跨专项统筹,对整合的涉农资金,不分类别、不分政策任务、不分管理部门,由省财政厅按照各地基础条件、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统一分配后,切块下达到市和县一级。改革后,首先保留省级必须做的、全局性的项目,由省直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其他均下放市县自主安排实施。以省农业农村厅为例,保留省级组织实施的项目资金不到全年预算的20%,超过80%的资金都下放至市县自行组织实施。

  省级按因素法‍‍下达涉农资金的同时,相应下达考核事项清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对应的绩效目标。各市县结合考核事项和重点任务,自行匹配资金,自行编制实施方案,在完成额定任务的基础上,所有资金均可‍‍统筹使用,省级不指定具体项目,但适当向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效果好、使用绩效高的地区倾斜。

  省财政厅根据各项客观因素分配后,在2021年分两批先后下达给陆丰市对下转移支付涉农资金49,528万元,与2020年资金额大致持平(5.09亿元)。陆丰市可根据全省重点考核任务要求和本地区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确定本地优先扶持的重点项目,自行分配使用上述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向省级报备。

  二、关于加大重点农业项目支持

  建议中所提及的几个重点农业农村项目: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渔业港口,情况如下:

  (一)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属于省农业农村厅保留省级审批权限的项目,目前省农业农村厅正在开展新一轮建设方案论证工作,尚未进行实施。

  (二)渔业港口项目。属于农业农村部项目,预计在2021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部分建设资金。目前中央资金和具体项目方案尚未下达,需待农业农村部通知开展下一步工作。

  (三)田园综合体项目。属于财政部项目,在2021年由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通知进行公开申报、公开遴选。

  以上项目,陆丰市农业农村局、陆丰市财政局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等部门的通知开展项目申报。省级部门届时将根据各地资源禀赋、项目质量、工作绩效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项目归属。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伟光,37288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