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1〕529号
刘艳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山区镇街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范畴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建议很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的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单位积极推进镇街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有力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镇街上连城市、下带农村,是城市的延续、乡村的龙头,是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交汇地,是实现城乡经济融合发展的桥梁和纽带。抓好镇街建设与乡村振兴,对于优化乡镇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充分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机遇,扎实做好规划引领、政策扶持、财政投入、产业带动等各领域工作,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激发镇街发展新活力,着力打造镇街发展与乡村振兴并进双赢格局。
(一)注重规划引领。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作为重要章节写入我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将镇村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范畴,与乡村建设同步振兴。一是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以第三次国土调查为基础,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统筹规划布局城乡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和公共设施,实现县域内城乡设施共建共享、均衡发展、整体提升。二是实施驻镇帮镇扶村工程。把镇村作为乡村振兴支持重点,整合珠三角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等资源,实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力量”组团式帮扶。三是大力发展镇村经济。深入推进“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农村二三产业在城镇融合发展,优化打造镇域产业发展集聚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小城镇,不断提升镇域经济带动能力。四是建设美丽圩镇。全面启动美丽圩镇建设,实施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圩镇人居环境整治,打造一批岭南特色美丽小镇,实现镇村同建同治同美。
(二)健全政策保障体系。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广东省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建立美丽小城镇发展机制,鼓励市、县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小城镇发展,拓展镇区建设空间;引导农村人口在镇区集中居住,提升镇区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产城人文融合、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小城镇和特色小镇等内容。此外,还制定出台《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用地政策措施(试行)》《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政策措施》《涉农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负面清单》《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将涉农镇街纳入政策扶持范畴,逐步建立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在财政支持、用地保障、金融保险、人才培养等方面出真招、抓实干、重落实,促进城乡要素流动与深度融合,推动镇街发展与乡村振兴齐抓共进、共繁共荣。
(三)突出示范带动作用。2020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公布我省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名单,包括市县试点7个、中心镇试点39个,中心镇试点覆盖所有山区地市,将围绕建立健全美丽小城镇发展机制,推进中心镇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增强城镇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以镇带村”一体发展。2021年5月12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广州市越秀花果山超高清视领产业特色小镇等142个特色小镇培育对象纳入广东省特色小镇清单管理名单,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积极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财政投入保障。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21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自然资源及其他相关支出609.73亿元,增长5.1%,其中:安排125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主要用于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庄集中供水、“四好农村路”、农村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此外,2021年省财政还专门安排了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补助省级对下转移支付4.7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和惠州、江门、肇庆等15个地市开展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966万元,专项用于乡镇不安全农房改造工作。二是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2021年共安排涉农资金313亿元,其中市县统筹实施部分达到260亿元,占比超过八成,其中九成左右用于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经过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涉及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乡村建设在内的资金已全部纳入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范围,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市县,省不明确具体项目,市县在完成上级考核任务后,可以在涉农范围内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安排使用。三是强化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绩效管理涵盖所有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省级按要求公开涉农资金分配情况和相关政策情况,并选取部分涉农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市县在资金和项目管理中实行公示公告公开,让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五)扶持镇域产业发展。镇街是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根基,也是引领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推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阵地。长期以来,我省坚持以规划引领为依托,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深入挖掘镇域优势特色产业,孵化培育各类新业态,有力推动了镇域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牵头编制《广东省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在统筹规划未来五年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发展布局基础上,将一批镇域布局的农业食品制造等领域项目列入未来五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着力引导镇域以自身优势产业为切入点,深度融入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战略,为镇域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规划基础保障。二是落地重大支农项目。深入开展镇域产业发展示范评优,为镇域产业发展添置 “强引擎”、树立“新标杆”。截止2020年底,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资金5.7亿元,省财政投入105亿元,建设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4个国家级和16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7个农业产业强镇,累计扶持2000个村、200个镇发展特色产业,打造了一批镇域特色产业发展高地。三是孵化培育新业态。先后申报创建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16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区)10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32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137个、示范点347个,标杆带动全省镇域新业态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把镇村作为乡村振兴支持重点,整合珠三角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等资源,实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力量”组团式帮扶,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规划引领、资金保障、人才支持、监督考核,着力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水平、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镇域公共服务能力、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水平。深化扩权强镇改革,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实现县镇村功能衔接互补,镇街发展与乡村振兴统筹规划、同步推进、联动双赢。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欣 020-37288350、1382973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