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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1〕534号

吴国增(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污染整治促进我省海水养殖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生态环境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海水健康养殖环境保护工作,多次组织专家研讨,确立了规划先行、标准引领、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全力推进的工作思路。

  (一)编制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我省按照“全省统一底图、统一技术标准”原则积极组织、推动各地编制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96个水产养殖主产县(市、区)均已完成规划编制发布工作。各地按照规划的分区要求及管控措施,依法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保护生态环境,维护渔民合法权益。

  (二)研究制订渔业转型升级政策文件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使我省水产养殖业在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中开新花、结硕果。同时,我厅正研究制订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推动产业结构与布局向环境可持续转型升级、向规模化规范化生产转型升级、向质量效率型转型升级。

  (三)推广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开展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建立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水产新品种试验示范等170个示范基地。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全省累计创建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417家、269家,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10个,省级以上水产良种场69家,现代种业示范场5家,现代渔业产业园23家,共示范带动健康养殖示范面积25万多公顷。在汕头南澳建设海洋牧场生态养殖示范区,采用新型可回收环保浮球,带动全省更多海上养殖者使用环保浮球。

  (四)推动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

  2020年10月,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场监管局召开广东省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制订研讨座谈会。编制《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要求》(草案)并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立项,2021年6月启动尾水排放强制性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印发《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推荐模式》(第一版),推广集中连片池塘“三池两坝”、分散池塘“一渠一池”、陆基推水集装箱养殖、“池塘+稻渔”共作等14种养殖尾水处理模式。安排专项资金5850万元在广州、佛山、江门、梅州、韶关、清远等市开展池塘尾水处理示范和稻渔综合种养推广;目前全省已完成32.66万亩池塘尾水综合治理。全程参与指导吴川市养殖尾水治理工程,推动湛江市以吴川事件为契机,推动高位池养殖专项整治,排查2.25万家养殖场、面积81.95万亩。

  (五)加强水产养殖科技支撑力量

  成立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为促进我省海水养殖健康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开展水产养殖水质环境监测,摸清典型养殖区域污染物排放、尾水治理设施基础建设等基本情况。对典型深水网箱养殖区的养殖模式和环境特征开展连续监测,揭示网箱养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污染机制,为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六)开展海水养殖排污口调查

  每年组织开展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工作,将养殖海域作为重点监测区域,对重点养殖区和主要养殖尾水排出口开展监测。2019年7月,组织各沿海市开展了入海排污口核查工作,将海水养殖入海排污口纳入了核查范围,初步核查登记“农业(水产养殖)等生产污水”类排污口共527个,并纳入“广东省重点入海排污口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监管。

  (七)加强海水养殖环评监管和污染整治督促

  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名录,督促各沿海市生态环境部门落实环评制度,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掌握各地环评审批项目情况,将地市审批的海水养殖等海洋工程项目纳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复核范围。2020年9月,下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重点海水养殖区污染情况摸查,督促开展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养殖污染的基础研究不足,对水产养殖与环境污染之间关系的研究仍不透彻。二是水产养殖排放物的处理技术仍不成熟,缺乏有效的利用途径或低成本处理处置技术。三是缺乏国家与地方强制性标准,日常监督执法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动渔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转型升级的相关政策,推动水产业“四个强化、四个转型”:强化绿色导向,推动产业向环境可持续转型升级;强化标准引领,推动产业向标准化规范化生产转型升级;强化创新驱动,推动产业向质量效率型转型升级;强化供给安全,推动产业结构与布局转型升级。推动各地按照水域滩涂规划关于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的管控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养殖生产,依法依规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

  (二)积极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

  实施水产绿色健康行动,推广集装箱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等绿色生态养殖新模式。开展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活动,突出绿色发展理念、完善基础设施和健康养殖模式、依法规范管理,引导和带动各地全面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提升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以创新技术模式为牵引,开展水产养殖绿色发展“五大行动”,培育遴选生态健康养殖、尾水治理、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水产新品种试验示范等推广骨干基地。开展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升级改造和尾水综合治理,按照高标准对集中连片养殖场进行生态化改造,改善水产养殖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养殖尾水循环再利用或资源化综合利用。

  (三)大力推动发展深远海养殖

  优化近海传统养殖,开展传统养殖方式升级改造示范,支持传统养殖网箱、筏式养殖、吊笼养殖等使用高分子聚合物、高密度聚乙烯塑料等新型浮性材料替代,建设美丽海湾。拓展养殖发展空间,大力发展深远海养殖,建设一批规模效应明显,装备化、机械化、数字化的深远海大型智能网箱养殖平台。重点发展HDPE型重力式深水网箱,推动近海养殖向深远海转移。稳步发展桁架类+重力式深水网箱,构建深远海养殖“万里长城”。鼓励发展大型养殖工船,形成流动式养殖、补给、加工产业。探索发展“深水网箱+风电”新模式,推动渔业和风电能源业协同发展。创新发展“深远海养殖+休闲海钓”新模式,打造吃、住、行、游、购、娱等配套完善和特色鲜明的“海上度假村”。

  (四)强化科研支撑研发新技术

  深入研究我省养殖现状、污染物处理水平,尽快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结合应用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推荐模式》,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效果评估。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及水产技术推广等单位,研发适合广东区域特点的陆基养殖—滩涂贝藻养殖—近岸人工鱼礁—离岸海洋牧场的综合立体养殖方式,加大对绿色生态养殖模式、工厂化、智能化养殖的研发支持,重点推进养殖尾水高效处理技术、清塘底泥资源化利用技术及环境设施的研究运用,以尾水治理为“小切口”推动渔业绿色发展“大变化”。

  (五)进一步加强养殖尾水排出口监管

  进一步做好海水养殖排污口排查工作,查清排污口情况,开展对重点区域典型性、代表性海水养殖排放尾水监测,逐步完善排污口登记信息。

  (六)积极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以污染治理、环境整治为重点,督促各沿海市开展海域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快推动我省海水养殖健康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骆军宁  020-37289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