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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1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1〕701号

李海军代表:

  您提出关于对我省13个原中央苏区县及海陆丰革命老区加大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把南雄等原中央苏区县列入全国或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议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苏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原中央苏区县及海陆丰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革命老区苏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2019年5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粤发〔2019〕11号),同年,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为实现老区苏区振兴发展,让老区苏区人民过上好日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我厅和省有关部门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等举措,加快推进我省13个原中央苏区县及海陆丰革命老区加大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省各县没有符合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列入要求和范围,我省也没有设立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二、关于倾斜安排乡村振兴政策资金建议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省级涉农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2021年我省共安排涉农资金313亿元,其中市县统筹实施部分达到260亿元,占比超过八成。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重要指示精神,在安排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时对原中央苏区县及海陆丰革命老区给予了充分的倾斜支持。经统计,目前已下达26个原中央苏区县及海陆丰革命老区80.7亿元,占全省目前已下达县级的省级涉农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三分之一以上,支持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在我省实施的“驻镇帮镇扶村”工作过程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们已经优先安排省直机关、珠三角地市或大型企业对原中央苏区县及海陆丰革命老区进行重点帮扶。

  三、关于倾斜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1年省财政预算安排125亿元支持农村人民环境整治提升,主要用于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庄集中供水、“四好农村路”、农村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我省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的有关要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资金已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不细化至具体项目,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市县,原中央苏区县及海陆丰革命老区在完成上级考核任务后,可统筹使用省级涉农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关于倾斜安排资金扶持发展一批高质高效农业产业建议

  我厅高度重视在原中央苏区县及海陆丰革命老区扶持发展高质高效农业产业工作。一是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我厅在每年下发的高标年度建设任务中,均明确提出优先支持革命老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截至2020年底,我省13个原中央苏区县及海陆丰革命老区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630万亩,占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的22%,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补助超过91亿元,占全省高标建设资金补助的20%以上,老区苏区的农田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提升了粮食生产效益。同时,省财政多方统筹资金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今年已下达中央农田建设资金11.3亿元,市县报备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省级涉农资金约18.42亿元,相关资金安排均向包括原中央苏区县及海陆丰革命老区在内的粤东西北地区倾斜。二是促进农产品加工发展。编制出台《广东省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重点将革命老区、苏区等地特色优势产业纳入全省性发展战略。截至2020年,革命老区、苏区累计建设了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32个农业产业强镇。同时,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截至2020年底,全省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达1183家,其中革命老区、苏区涉及地市总数达726家,占比达61.4%。2021年,我厅还将新增推荐20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向农业农村部推荐一批龙头企业100强和专项10强。三是高质高效提升农业产业建设。截至2020年,省财政已下达75亿元用于支持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13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其中有42个位于原中央苏区县及海陆丰革命老区。2021年,省财政安排35亿元支持高水平建设“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我省13个原中央苏区县及海陆丰革命老区的指导。一是压实市县主体责任。省级财政资金主要发挥支持和引导作用,各地应统筹用好中央有关涉农资金、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帮扶资金及自身可支配财力,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二是各地应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健全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三是加强对各地谋划“十四五”时期涉农项目的指导,一方面坚持尽力而力、量力而行,把握好整治力度、建议程度、推进速度与财力承受度、农民接受度的关系,另一方面指导各地谋划好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谋划储备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重点项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会腾  020-3728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