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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4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2〕636号

李剑波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倾斜支持化州市革命老区省级乡村振兴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建设的建议》(第1745号)收悉。综合省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支持建议中加快推进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为核心的“南粤古道·橘香万里”省乡村振兴示范带相关意见,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打造成乡村振兴“广东样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列入省适应新阶段发展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部署,聚力打造以中心村为节点、圩镇为枢纽,串点成线、连线成片、集片成带,同步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先行示范带,进而辐射带动乡村全域全面振兴。  

  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以下简称老区苏区)为中国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重大牺牲和重要贡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工作,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4年4次提高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省级专项财力补助标准,奋力开创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同时,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多措并举推动包含化州在内的老区苏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完善基础设施与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全面推进老区苏区发展振兴。

  一、大力支持化州乡村产业发展

  (一)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一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化州市建设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个、国家与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4个,农业产业强镇1个与一批“一村一品 一镇一业”示范村镇。二是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等项目为平台,支持化州市开展传统种养业改造升级,推动建设一批化橘红、水产等现代化种养殖与种苗繁育基地,升级改造一批粮食、中草药、预制菜等加工生产设备,推进特色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三是引导三产融合发展。指导化州市充分挖掘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与乡村多元价值,发展乡村休闲产业,化州市现有预制菜产业园1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1个、示范点5个。四是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支持化州市继续开展市、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工作,截至2021年底,化州市现有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1家;其中茂名市仅有的2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广东环球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化州市新海水产有限公司均在化州。

  (二)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优化提升乡村人居环境

  一是加大力度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化州等革命老区坚持不懈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等工作,优先支持有条件的革命老区村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县(乡)。截至2021年底,化州市自然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完成率达100%,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以上,行政村基本实现集中供水覆盖,通乡镇和行政村路面硬化率均达到100%,基本实现100人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自然村4G网络实现了全覆盖。二是积极推动革命老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对革命老区城乡规划设计的指导,重点支持县城特色文化建设,支持乡镇开展街区风貌整治等工作。目前,化州革命老区全部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化橘红等特色风貌带连片成带,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三)开展驻镇驻村帮扶,为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去年,省推动全面铺开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创新省内对口帮扶机制,实施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技力量+志愿者+金融助理”组团式驻镇、全域全覆盖帮扶,在整合社会资源、合力推动乡村振兴方面。在重点帮扶镇比例和帮扶力量安排上重点向省级边界、少数民族地区、老区苏区所辖乡镇倾斜。截至目前,化州地区共有23个涉农镇(街道),其中重点帮扶镇有12个。2021-2025年,按平均每个乡镇每年2000万元的标准筹集资金,作为帮镇扶村主要资金保障,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下一步,省将继续支持化州构建“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培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响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大力发展新业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继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镇帮镇扶村工作,引导人才、技术等要素向化州革命老区集聚。

  二、积极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已多次部署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工作,4月份,专门召开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任务。

  一是各地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谋划。各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工作部署,制定方案、谋深谋实推进建设。如,茂名市成立了“精彩100里”示范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规划引领组、交通提升组、产业发展和农房风貌提升组等8个工作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建设。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展现出各美其美的特色特点。据统计,全省已启动建设示范带487条,初步建成3420公里。如高州市围绕根子镇、分界镇国家大唐荔乡田园综合体等5个国家级、省级项目建设示范带,目前节假日日均接待游客超过3万人。

  三是突出产业发展,引导集群发展。各地把发展富民产业作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重中之重,分步推进、有序提升,在产业发展上形成示范集聚效应。如,省支持化州市建设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个、国家与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4个,农业产业强镇1个与一批“一村一品 一镇一业”示范村镇,为打造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夯实基础。

  下一步,省将强化要素保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有机融合,以中心村为节点、圩镇为枢纽,串点成线、连线成片,集片成带,打造“内在美”和“外在美”相统一的乡村振兴示范带。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四好农村路”、南粤古驿道、万里碧道等建设,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整治提升,优先在城乡结合部、人口聚集度高、产业发展基础好的区域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

  三、关于调整示范基地规划范围内省农垦橡胶保护区建议的意见

  橡胶属于国家战略物资,相关保护区调整需要在严谨论证基础上按规定步骤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化州革命老区乡村振兴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基地建设推进情况,加强与茂名市、省农垦等相关部门沟通研究,适时开展保护区调整的充分必要性论证研判,平衡好保护区保护与示范基地发展空间需求的矛盾,循序渐进、稳慎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四、关于省财政政策性倾斜40亿元债券额度支持建设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建议的意见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省财政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财政支持保障措施,为推动全省老区苏区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支持老区和中央苏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明确在现代农业产业园遴选时要优先支持老区和原中央苏区项目,2018-2021年共安排茂名市现代农业产业园7.67亿元建设16个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其中安排化州市1亿元,促进化州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设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省级财政计划出资100亿元,支持绿色农林渔业、农林渔业新业态新产业等领域项目。目前省农业基金在茂名市设立广东省粤茂农业发展基金,支持茂名市农业产业项目。三是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我省已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相关资金纳入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2022年我省共安排涉农资金328亿元,目前已下达222亿元,其中安排化州市4.78亿元。化州市可在完成省级下达的涉农领域考核任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统筹省级涉农资金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四是在新增债券额度方面对茂名市予以倾斜支持。2022年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经省政府批准,安排茂名市新增债券额度117.3亿元,其中专项债券104亿元。

  下一步,化州市可在省财政下达茂名市行政债券额度内,积极争取,满足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需求。省财政将继续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财政保障政策措施,支持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五、关于支持解决示范基地教育、医养和研学等民生公共配套项目建设用地建议的意见

  近年来,省积极支持茂名市乡村振兴用地指标供应保障。一是加强茂名市建设用地规模保障。2020年,省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预分解方案并预下达至各地,重点考虑茂名市作为特色农业产业基地、沿海经济带强市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预下达了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182.2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居于全省地级市前列。为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要求,省连续两年向茂名市预支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允许按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简化使用手续,优先保障“十四五”近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二是保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2017至2021年,省级共下达茂名市垦造水田任务2.8193万亩(其中省级垦造任务0.7484万亩)。截至2022年2月底,茂名市目前已动工项目2.1791万亩,已完工2.0947万亩,已验收0.8248万亩,已报备形成指标(含省建工集团)1.2258万亩。茂名市已完工仍然未验收的有1.2699万亩,已验收的仍有0.3317万亩未报备形成水田指标,待全部形成水田指标后,茂名市预计可新增1.6016万亩水田指标,可用于满足当地耕地占补平衡需求。三是加大省级指标统筹力度。省明确涉农市县各级应安排不少于10%的计划指标用于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涉农点状供地项目可使用涉农市县各级安排的专项用地计划指标,分级分类保障乡村振兴的土地利用计划需求。2022年3月,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预安排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预安排茂名市用地指标1000亩,可优先保障发展示范基地建设用地需求。

  下一步,省将继续支持保障茂名市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一是积极指导茂名市、化州市在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中,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引导建设用地供给结构优化与用地规模合理布局,统筹保障重点项目、重大平台用地需求,支持化州革命老区省级乡村振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的建设。二是继续支持茂名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指导茂名市立足市情,加大垦造水田工作力度,特别是推进已完工未验收项目的验收及报备工作加快形成指标,并通过推进全市垦造水田、市域内统筹调剂、跨市公开交易等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属地责任。待国家下达我省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后,科学合理分解下达茂名市新一轮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三是大力支持化州革命老区省级乡村振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对老区苏区给予用地指标支持;指导茂名市、化州市全面梳理发展示范基地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纳入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清单,争取使用国家指标解决重大项目用地。同时,积极推动茂名市对建设用地的依赖由“新增为主”向“存量挖潜”转变,健全完善激励倒逼机制,指导茂名市积极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切实保障其他各类项目发展用地需求。

  考虑到化州市未列入省重点老区苏区范围,建议茂名市政府对化州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需省支持具体事项,继续沿用“一事一议”的原则向省有关部门提出,切实深入支持化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同时,省结合推进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研究进一步加大对化州市的支持力度,并支持化州市依托自身资源禀赋,用好用足省委、省政府的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化州革命老区发展振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温帅,020-3728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