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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2〕564号

陈丽秋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汕尾解决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资金缺口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谋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乡村振兴示范带。4月16日,我省召开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以科学规划布局为前提,突出产业发展为核心,统筹抓好乡村建设为基础,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为根本。要求各地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持续用力,提高资源利用效能。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在总体安排上,2022年省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自然资源及其他相关支出642.6亿元,增长5.4%。其中,安排150.08亿元,聚焦支持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内道路建设、农村集中供水、美丽圩镇建设等短板弱项,同步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安排106.45亿元,支持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面,2022年共安排涉农资金328亿元,属于市县统筹实施部分达到272亿元,占比超过八成,截至4月底已下达222亿元,其中汕尾市总计下达涉农资金10.95亿元。经过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涉及美丽乡村建设在内的资金已全部纳入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市县,省不明确具体项目,市县在完成上级考核任务后,可以相机施策、自主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资金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三、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多渠道参与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特别是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一是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2年)>的通知》(农办计财〔2022〕10号)要求,指导各地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创新投入方式,打造合作平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社会资本活力,规范社会投资行为,更好满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多样化投融资需求。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成效明显,我厅积极引导鼓励有关市县政府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撬动作用。二是组织好“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是我省凝聚社会合力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创新载体。“6·30”活动开展12年来,共吸引1000多家社会组织、近万家企业、100多万志愿者、2000多万爱心人士参与,累计募集社会资金421.8亿元,成功对接慈善项目近5000个,有力支持了原省定贫困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其中,汕尾市募集社会资金总额0.83亿元。三是组织推动“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截至2022年4月底,全省累计组织发动各类帮扶企业13537个,帮扶村13091个,开展对接帮扶项目8563个,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24亿元,全面形成政府引导、社会组织投入、群众参与的社会帮扶新局面。汕尾市组织发动各类帮扶企业95个,帮扶村72个,开展对接帮扶项目63个,累计投入帮扶资金1.06亿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金云翔,020-37288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