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2〕575号
姚远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推动畜禽养殖碳中和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畜禽养殖业的关心支持。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在积极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布局、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的同时,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不断提升,2017-2020年连续四年均达到国家年度考核要求,2021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达90%、99%,超过国家要求任务目标,有效推进了畜禽养殖业碳中和。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出台《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广东省打赢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把25项重点工作定目标、定时限分解到省直各有关部门及地级以上市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明确提出推动产业“四个转型”,支持推广清洁养殖和粪污全量收集处理利用技术模式,扶持发展第三方服务业和有机肥产业;推进符合入网标准的生物天然气接入城市燃气管网,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养殖场生产销售和批复、零售的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等。
(二)强化指导服务。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广东省畜禽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为推动全省粪污资源化利用科学、协调和规范开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编印《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技术模式》,推进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推进品种改良,推广精准饲喂技术,提高畜禽单产水平和饲料报酬,降低反刍动物肠道甲烷排放,减少畜禽粪污管理的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大力推广粪污沼气发酵+沼渣还田、粪便异位堆肥发酵、高床养殖、污水处理及安全回用等处理模式,将粪(沼)肥施用与山林地、果树、南药等特色种植结合起来,用于土壤改良,增加土壤有机质及肥力,有助于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推动建立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绿色发展新格局,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保障“菜篮子”有效供给。
(三)落实资金扶持。2018-2022年共扶持22个县(市、区)开展中央财政或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实施,中央资金扶持额度超过8亿元,主要支持畜禽养殖场提升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配套,包括规模养殖场饮水、清粪、环境控制、臭气处理、厌氧发酵或密闭式贮存发酵以及堆肥等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购置粪肥运输和施用机械设备,配套建设粪污输送管网、田间贮存池等。2021年,省财政统筹中央资金1.3亿元,支持13个县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建设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示范区130万亩,推动化肥减量化,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引入世界银行贷款支持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截至2022年4月底,已累计投入9.63亿元建设环境友好型种植业及畜牧废弃物利用,助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的绿色低碳农业。
(四)落实扶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先后印发的《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0〕1421号)和《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发改能源〔2021〕1190号)提出,按照“以收定补、央地分担、分类管理、平稳发展”原则安排中央补贴资金,对于2020年9月11日(含)以后全部机组并网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补贴资金实行央地分担(其中2021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项目需通过竞争上网电价取得补贴资格),未作出承诺落实地方分担资金省份的项目不能纳入中央补贴范围。我省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40%,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央支持比例为20%。2020年10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能源局转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粤发改能源函〔2020〕1980号),提出地方承担补贴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当地负责”的原则,由项目所在地承担,具体市县分摊比例,由各地自行研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联合有关省直单位制定《广东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计划2022年6月印发实施。我省实施方案中提出通过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支持推广清洁养殖和粪污全量收集处理利用技术模式,积极探索畜禽规模养殖场碳排放核算等工作,引导畜禽养殖环节温室气体减排等方式,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目标到2025年,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7%以上。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针对2021年国家印发的(发改能源〔2021〕1190号)文件,考虑到沼气发电盈利水平较低,已积极协商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沼气发电省级财政补贴方案,加快推进省级沼气发电项目补贴政策的出台,目前有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周倩钧,联系电话:020-37288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