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0〕144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机)局(农技中心):
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0〕3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今年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协调。今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门安排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补贴资金,向我省37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县(市、区)重点倾斜,优先满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的购机需求。各级农业植保部门和农机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工作协调,确保植保机械购置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各项目县(市、区)农业植保部门要认真遴选有购机需求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积极配合农机主管部门做好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购机补贴的申报、实施和统计工作。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及时按额度落实专业化统防统治购机补贴资金,具体操作办法按《广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粤农〔2010〕111号)执行。
二、强化指导服务。各项目县(市、区)农业植保部门和农机主管部门要大力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机械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加强专业化统防统治购机补贴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引导、帮助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选择质量稳定、高效、经济、实用的植保机械,确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取得实效。植保机械补贴产品及补贴额按省农业厅《关于公布广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通知》(粤农函〔2010〕284号)执行。
三、落实工作进度。在确保专业化统防统治购机补贴资金的使用符合程序和公正透明的基础上,各地要采取有效对策措施,加快植保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进度,确保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专项补贴工作。各项目县(市、区)农业植保部门和农机主管部门要及时统计专业化统防统治购机补贴资金完成情况。县级农业植保部门要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专业化统防统治购置补贴资金执行进度情况报省植保总站。联系人:黄军定,电话:020-37288040;传真:020-37288039。
附件:广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专业化统防统治专项实施县名单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广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专业化统防统治专项实施县名单
阳东县、惠东县、梅县、清新县、乐昌市、高州市、揭东县、龙川县、雷州市、新兴县、封开县、台山市、陆丰市、潮阳区、潮安县、从化市、蕉岭县、惠城区、阳山县、廉江市、信宜县、海丰县、阳西县、怀集县、罗定市、翁源县、紫金县、揭西县、佛冈县、电白县、遂溪县、阳春市、五华县、开平市、龙门县、仁化县、南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