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0]147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
为加强对我省名牌产品(农业类)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跟踪管理,推动名牌带动战略深入发展,我厅决定对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生产企业经营状况开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自名牌产品称号授予(含复核)起三年有效期内的企业。
二、调查内容
生产企业2008年度、2009年度的经营状况。
三、调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与农业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企业登录“http//58.62.220.9:9999”网址,进入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管理工作操作平台,按要求填报。
四、几点要求
(一)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要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指导辖区内名牌产品生产各企业开展经营情况填报工作。
(二)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要按《通知》精神和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及时填报经营情况,相关数据将作为名牌产品评价对照参考。
(三)我厅将对部分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抽查,接受抽查的企业名单待定,请相关市局和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四)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总目录,可登录广东省农业信息网--市场信息处--农业名牌专栏查询。
(五)填报提交时间截止在2010年5月30日。填报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反映。
联系人:黄建清 电话:020-37288502
附: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管理工作平台操作说明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