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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农业部经管总站《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通知》

粤农组函[2010]5号

广州、汕尾、梅州、河源、清远、佛山、湛江、惠州市农经组织(经管、农财)科(办):

  现将农业部经管总站《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以承担示范项目的合作社为单位填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资金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2、以地级市为单位报送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按《通知》中的“清理内容”撰写。

  请各地级市将加盖公章的合作社表格、自查报告于8月3日前报送我处。表格可在广东省农业信息网-农经组织处-行政通知下载。联系人:石琛 电话:020-37288185。

  附:2007-2009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单位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2007-2009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单位

  2007年:

  海丰县绿洲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

  紫金县蓝塘镇龙塘春甜桔协会

  2008年:

  英德市青塘镇蔬菜专业合作社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蔬菜协会

  徐闻县下洋镇菠萝合作社

  2009年:

  河源市源城区神农宝灵芝生产经营专业合作社

  惠州市惠阳区谷丰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广州增城派潭民合凉粉草专业合作社

  梅县利民水果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