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牧〔2010〕95号
各地级以上市畜牧兽医(农业)局:
近日,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2010年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议案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粤农〔2010〕267号,详见广东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http://www.gdnj.gov.cn/),对农业机械化发展议案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进一步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和安排工作,根据申报指南和《广东省农业机械化畜牧业项目规划方案》,现将畜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范围和建设内容
主要扶持猪、牛品种改良站和省、市级种畜场的种公畜站建设,用于添置或更新机械设备和仪器,提升和完善服务手段。重点扶持东西两翼、粤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已资助过的单位不纳入本次扶持范围(原已列入续建项目投入资金未达到规划要求的除外)。
二、项目申报对象要求
申报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1、省、市、县猪牛品种改良站(中心)或已领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场;2、申报单位应在区域范围内承担相应的猪、牛品种改良工作任务;3、申报单位需基本实现机械化,示范、带动农民300人次以上。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项目承担单位通过所在县(市、区)农牧部门和财政部门逐级联合申报,2010年8月20日前由各地级市农业(畜牧兽医)局和财政局汇总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每个地级市申报不得超过2个项目。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项目申请需报送以下材料:1、畜牧业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由地级以上市农牧部门填报);2、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3、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3);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第2-4项申报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请将上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以及汇总表电子版报至我局畜牧处,联系人:傅婕丹、陈雁芬,联系电话:020-37288900、37288562,电子邮箱:gdxmjxmc@126.com。
本通知附件可上“广东省农业信息网/服务大厅/办事指南”http://www.gdagri.gov.cn/fwdt/bszn/下载。
附件:1.农机议案畜牧业示范基地申报汇总表
2.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3.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