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2010〕335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
针对今年异常气候条件,为促进南方双季稻、东北粳稻正常生长发育,经2010年8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南方双季晚稻产区前期增施分蘖肥、后期喷施壮粒肥以及东北地区粳稻灌浆期喷施叶面肥给予补助,我省列入双季晚稻补助范围。为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南方双季晚稻及东北粳稻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我省制定了《广东省双季晚稻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各市南方双季晚稻补助面积、资金分配表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
二 ○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双季晚稻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
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2010年8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南方双季晚稻产区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给予补助。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南方双季晚稻及东北粳稻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为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省范围内因自然灾害影响造成晚稻插秧季节推迟、秧龄老化、长势较差、后期遭遇“寒露风”的风险较大和病虫害威胁较大的晚稻,全省补贴面积545万亩。各地级以上市可根据省安排各市实施补助的面积、资金(附件)和当地晚稻生产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内实施补助范围。
二、补助内容和标准
补助内容:在分蘖期适当增加分蘖肥施用量,主要是增施尿素、氯化钾;在抽穗期叶面喷施壮粒肥,主要是磷酸二氢钾和“920”(即赤霉素)混合液;在关键时期开展病虫害综合防治。
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安排我省资金总额6000万元,实施面积545万亩,按各市晚稻面积比例进行分配,按每亩补助11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补助方式和操作办法
(一)补助发放方式。鉴于当前农时紧、任务重,各地农业、财政部门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具体补助方式。
(二)确保发放到户。各市农业、财政部门结合当地晚稻生产实际情况,抓紧确定实施范围和资金分配方案。补助发放要实行登记备案,农户认领后要有签字,并张榜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县级财政、农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三)指导服务到田。各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水稻苗情长势,制定具体的技术操作方案,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在规定时间内指导农户将化肥施入大田。在增加分蘖肥时,要每袋肥配发一张明白纸,宣传适当增加分蘖肥用量的增产效果,每个村配备一名农技人员,指导农民适时适量增施分蘖肥。抽穗期叶面喷施壮粒肥,结合稻飞虱、穗颈瘟等病虫害的防治,将叶面肥和杀虫剂、杀菌剂配合施用,在不增加用工量的情况下,提高实施效果,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专业化防治队集中实施。分蘖肥在8月25日前施完,壮粒肥在9月30日前施完。
四、保障措施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指导与服务,严格资金监管,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指导到户,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组织政策解读,全面、迅速、准确宣传国务院常务会确定的晚稻生产扶持政策,尽快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家喻户晓,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各地要印制种粮补贴政策、晚稻肥水管理、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宣传资料,张贴到村,发放到户。
二是加强示范培训。要以粮食高产创建为平台,积极开展以“增施肥、促分蘖、防病虫”为重点的晚稻田间管理技术的示范和培训,带动全省晚稻增施分蘖肥和壮粒肥,促进晚稻早生快发,增加有效穗。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各级农业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尽快拨付资金,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补助资金。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为抓好政策落实,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分片包干,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将施肥技术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田。
五是加强部门配合。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驻点到乡,延伸到村,服务到户,确保政策落实。
六是加强经验总结。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认真总结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并请于10月15日前将政策落实情况上报省财政厅(农业处)、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