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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荔枝市场营销与“520消费”活动有效对接工作的通知

粤农农办〔2019〕410号

有关荔枝产区市、县农业农村局:

  自今年4月底开展全省荔枝市场营销“12221”行动以来,广州、惠州、东莞、茂名等地聚焦荔枝主题,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进了“荔枝+订制”、互联网荔枝节、荔枝“走出去”、荔枝采购节等市场营销活动,荔枝话题成为近期各媒体平台热搜焦点,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5月20日,我厅将在广州启动“520广东荔枝”增城荔枝共分享活动,谋划推动“520消费”活动成为广东荔枝市场体系建设的标志性内容,助力我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为引导各地将“520消费”活动引向深入,推动有效对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系列活动,夯实品牌基础

  各地要围绕贯彻落实好《广东省荔枝产业保护条例》为主要内容,宣讲好广东荔枝品牌文化与历史传承,组织好广东荔枝产业发展深调研,开展好“我与广东荔枝”征文比赛、荔枝工匠推选、最美荔农、荔园、荔道推选及现场体验系列活动,制作好地方荔枝品牌故事公益广告与宣传片,总结好荔枝种植历程、人物事迹和品牌故事,统筹好品牌建设、文化赋能、创意设计及宣传推介等全渠道资源,合力打造广东荔枝区域公用品牌,显著提升广东荔枝国际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二、创新营销模式,赋能产业发展

  各地要注重5月20日前、中、后这一特殊周期,充分利用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品种(技术)展示会、产品发布会等方式,有效衔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渠道,借助大数据、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等终端载体,通过移动化、社交化、视频化、互动化融媒体传播方式和创新引入“小视频+网红”销售模式,促进广东荔枝(含果干、果汁、果酒、果醋等加工品)的线上线下多渠道销售,推进省农业展览馆联合有关社交平台建立“短视频+荔枝消费520”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广东荔枝加快走向国际国内高端市场,助力广东荔枝产业大发展和文化大传承,努力将“520广东荔枝”打造成为我省新的农事节庆活动。

  三、提升产品供给,推动消费升级

  各地要主动适应现代市场消费需求,积极搭建市场化、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特色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帮助开展荔枝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覆盖面,增加产品有效供给,合力将广东荔枝打造成为高品质、有口碑的农业“金字招牌”。要结合本地消费特点,加强谋划创新,充分发挥“520广东荔枝”活动平台作用,聚焦服务采购商,引导企业主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强对接、促消费活动,拓展消费渠道,创新消费模式,满足“520消费”活动市场需求。要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树牢荔枝独特产品价值观念,培育消费热点,倡导消费理念,不断提升荔枝品牌农产品溢价能力和消费升级。

  四、强化组织协调,确保有序推进

  荔枝市场营销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各荔枝主产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将扎实推动广东荔枝“520消费”活动有效对接作为深入推动 “12221”行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责任;注重挖掘典型,丰富活动形式;做好统筹衔接,协调整体推进,确保本次有效对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有关活动工作计划和总结材料请分别于5月19日、9月30日前报送至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联系人:张可申、胡祖红,联系电话:37288229、37288671,电子邮箱gdnyxxcj@163.com)。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