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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员、考试员及检验员考证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高业务能力,根据《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要求,我厅定于2019年11月12日至22日在肇庆市高要区举办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员、考试员、检验员证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县级以上从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未持有拖拉机驾驶培训教练员、理论教员证,并符合以下条件:

  1、监理员:现从事或拟安排从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人员。

  2、考试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及持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3年以上,拟从事农机安全监理考试工作人员。

  3、检验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及持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2年以上,拟从事农机安全检验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农机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农机监理信息系统操作;考试员和检验员专业岗位培训大纲内容;农机检测和桩考设备应用及实际操作。

  三、培训人员安排及时间地点

  培训共分2期,共培训160人。参加培训的人员由各地级以上市农机管理部门按照名额分配统筹协调安排(见附件1)。

  培训时间:第一期:11月12日至15日,第二期:11月18日至21日(12日、18日为报到时间)。

  培训地点:高要区丽晶大酒店,肇庆市高要区城区沿江1路8号,联系电话:0758-8398888。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监理员培训的,提交《广东省农机监理员培训证申请/审批表》及身份证、监理员证复印件各1份;报名参加考试员培训的,提交《广东省农机驾驶人考试员申请/审批表》及身份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复印件各1份;报名参加检验员培训的,提交《广东省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申请/审批表》及身份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复印件各1份(见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同时所有参加培训人员提交彩色白底免冠、正面照片(小1寸照片)2张,照片背后注明单位和姓名。

  (二)《审批表》需经本级农机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理机构及地级以上市农机主管部门或农机安全监理所审核盖章,身份证、监理员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复印件分别粘贴在《审批表》表反面的相应位置。

  (三)提交的《审批表》、照片及有关复印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证件。

  (四)由各地级以上市农机管理部门(农机监理所)汇总本辖区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及《审批表》(见附件2、3),于2019年11月5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其中,《培训班回执》需提交电子版,《审批表》需提交纸质版用于归档。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2.审批表

     3.培训班回执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徐祥飞,020-37288299,13725287988,传真:020-37388279,邮箱:xxf37288299@126.com。)

  附件1:

培训名额分配表

(按预备通知报名情况分配)

(单位:人)

序号地区参加培训人数其中
第一期(11月12日-15日)第二期(11月18日-21日)
1广州市1010
2珠海市55
3汕头市1010
4佛山市55
5韶关市1010
6河源市1010
7梅州市1010
8惠州市1010
9汕尾市5
5
10东莞市1
1
11中山市22
12江门市88
13阳江市8
8
14湛江市10
10
15茂名市8
8
16肇庆市10
10
17清远市10
10
18潮州市8
8
19揭阳市10
10
20云浮市10
10
22合 计1608080

  相关附件:关于举办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员、考试员及检验员考证培训班的通知(附件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