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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农产品市场营销“12221”行动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2019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聚焦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动员融媒体资源参与,以徐闻菠萝市场营销和“梅州柚”品牌推广为突破口,探索在荔枝、柑桔、火龙果、兰花、茶叶、茶叶、对虾、程村蚝等特色农产品上,推进了农产品市场营销“12221”行动工作计划,促进大宗优势产品产销有效对接,作出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创新举措,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强化系统推进,总结特色模式,推广典型案例,加快夯实农产品市场营销“12221”工作基础,助力全省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厅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9年农产品市场营销“12221”行动工作总结,并同步征集一批优秀典型案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总结年度工作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农农办〔2019〕142号)、《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荔枝市场营销“12221”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19〕359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荔枝市场营销与“520消费”活动有效对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19〕410号)、《关于发挥“菜篮子”工程建设牵头作用进一步强化我省生猪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19〕575号)、《关于做好我省柑桔等特色农产品市场营销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本系统推进相关任务的工作措施举措和典型经验做法,真正通过系统工作总结,切实将我省近一年来推进农产品市场营销“12221”行动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进一步扩大市场营销、保障产品供给、提高农民收益的有效治理经验和“广东模式”。

  二、发动征集典型案例

  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拟结合各地各单位年终工作总结安排,系统梳理、广泛征集一批最具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农产品市场营销“12221”行动工作先进典型,从中评选发布10个典型案例和30名贡献个人。

  (一)征集范围。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省直企事业单位及所属机构,各非公企业市场主体(产供销一体化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单位或个人。

  (二)征集要求。

  1.先进典型参评要求。申报集体或个人应结合各地产业发展实际,在立足本职职能、工作性质和社会责任上,围绕主动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部署推进市场营销“12221”行动工作计划,系统梳理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在推进富有地方特色的产地、销区、展会、线上等“四个市场”建设、创新市场营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消费,促进产销对接等方面工作的典型经验,尤其是在为稳定本地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和主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产生积极社会效应和显著经济效益等方面选取经典案例。

  2.典型案例内容要求。可依据开展市场营销“12221”行动工作总结为基础,围绕知名农业品牌营销、农村电商销售、网络直播、主播带货、短视频营销、培育节日新消费市场、促进产销有效对接,创新推进“农产品+”展会、餐饮、节庆等多种营销方式中的综合或一种模式来组织典型案例申报材料。通过组织推荐典型案例参评,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和市场主体企业提供可借鉴、能复制、便操作的若干经验模式,助推乡村特色产业振兴发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

  3.典型案例编写要求。参评集体或个人应主动撰写参与我省市场营销“12221”行动工作的事迹材料。典型事迹及案例文本要涵盖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标题应聚焦“12221”行动工作内容,能够充分概括和彰显推介对象创新践行“12221”行动工作事迹亮点;二是正文部分首先为约1500字左右的“12221”行动工作先进事迹,要求短小精悍,紧紧围绕工作践行举措、创新营销方式、拓宽流通渠道、促进产销对接、破解买难卖难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来归纳总结和提炼阐述;三是在正文事迹材料中要配有参与“12221”行动工作先进典型事迹相关的工作场景照6-8张;四是在正文后,要有约600字左右的典型案例评析,提炼典型经验做法的闪光点,剖析成功案例精神中最值得学习、弘扬的精髓。

  (三)征集流程。

  1.推荐申报。拟推荐对象按要求填写《2019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12221”行动工作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

  2.提交材料。案例申报要编写要求提交有关单位或个人“12221”行动工作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及案例,配套提供先进相关工作场景照,并于截至时间内完成材料报送任务。

  3.评选发布。将按照自愿、公开、公正、公益的原则,组织关联领域专家评选,最终将视申报案例质量评选出2019年度优秀典型案例和成果。评选结果将在我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布。对于入选的优秀典型案例成果,我厅将进行广泛的宣传推介。

  (四)结果运用。

  征集发布的优秀典型案例和成果,我厅将以通报的形式予以表扬。厅年度召开的全省性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将予以优秀集体及贡献个人颁发锦旗和荣誉证书,并安排个别典型经验介绍。同时在下年度市县申报项目中优先审核通过涉及品牌及特优区创建、菜篮子基地及益农信息社认证、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及宣传推介等省级涉农整合资金扶持安排。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发动。省农业农村厅将组成评选审核小组,负责评选组织的各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工作总结和推荐申报的组织领导,深入发动,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提炼,切实把富有成效、能接底气的优秀工作案例和成果经验发掘报送出来。

  (二)注重精神激励。各地、各单位组织评选推荐工作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突出实际业绩和创新模式,推荐的典型经验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并得到单位推荐认可。我厅将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和典型经验将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在相关省级媒体推送评选出的典型事迹材料。

  (三)按时报送材料。为确保工作进度,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按要求完成推荐材料报送工作,过时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推荐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可报送光盘或发送邮件至邮箱gdnyxxcj@163.com。

  附件:1.2019年农产品市场营销“12221”行动工作典型案例征集申报表

     2.2019年农产品市场营销“12221”行动工作典型案例征集汇总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1月22日

  联系人:胡祖红、张可申,联系电话:020-37288671(229)

  相关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农产品市场营销“12221”行动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