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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说明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分配2020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41,289.10万元,具体包括7项:1.2020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田园综合体项目、农村综合性改革项目资金)10,000万元;2.2020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25,230万元;3.2020年中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63,233万元;4.2020年中央专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资金5,957万元;5.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资金)6,190万元;6.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29,269.1万元;7.2020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增殖放流)1,41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余露,联系电话:020-87584367

  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2月6日

  相关附件: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