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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不误农时抓好春耕备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不误农时抓好春耕备耕的通知》(农明字〔2020〕第1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全力稳定粮食生产。各地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粮食安全观,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把粮食特别是水稻播种面积落实到市县镇村,把产量目标落实到具体保障措施上,确保全省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不低于去年水平。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节,各地要强化支农服务,把科技、金融和保险等服务送到春耕生产一线,做好农机调配和跨区作业服务,着力解决春耕时节劳力短缺问题。抓紧组织好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供应,广泛动员农民早下田、早管理、早备耕,迅速掀起春耕热潮,夯实全年农业丰收基础。要针对春天气候多变的特点,及早制定各种防灾减灾预案,既要防旱,又要防冷害和暴雨。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积极开展统防统治,全力抓好草地贪夜蛾防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对春耕生产的影响。

  二、全力解决生产难题。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各地要利用好国家和省对保障“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政策,切实为包括农业生产主体、农资加工经营企业等在内的生产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及时办理《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稳妥解决好农业生产资料等运输问题,确保春耕适时有序开展。

  三、全面掌握春耕实情。各地要科学调度春播种植意向和生产进度,按期填报“广东省农情信息调度系统”调度数据,及时掌握特殊情况下春播春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政策供给,引导舆论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做法,于4月10日前将抓好春耕生产有关工作情况报送我厅种植业管理处。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相关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不误农时抓好春耕备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