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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2019年农机事故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我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各项农机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的拖拉机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农机化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全省农机发生道路外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3万元,事故主要原因是当事人安全意识淡薄、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现将《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2019年农机事故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广东省2020年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创新监管机制,落实安全责任。一是认真做好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安全检查,重点开展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二是有“变拖”的地市,要设定更加严格的变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严厉查处违法发牌发证行为,从严做好存量变型拖拉机年度检验和安全检查,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二、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继续全面开展“平安农机”建设,抓实“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乡镇、村、合作社和示范岗位标兵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农机“三率”水平。

  三、各级农业综合执法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机棚和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并积极建立与公安、应急部门的信息互报制度,全面、主动掌握农机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月报和快报工作,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农机事故。同时按照《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不断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力度,提高事故处置能力,确保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2019年农机事故情况通报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现将2019年全国农机事故情况予以通报。

  2019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抓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同时也应看到,一些地方仍有事故发生,安全意识淡薄、农机安全状况差、变型拖拉机淘汰缓慢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对农机安全生产造成威胁。

  一、农机道路外事故情况

  2019年,全国累计报告在国家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351起、死亡49人、受伤87人、直接经济损失569.4万元。与上年相比,以上四项指标分别下降了37.7%、33.8%、33.6%和20.7%。其中:拖拉机事故128起、死亡20人、受伤32人,分别占36.5%、40.8%和36.8%。联合收割机事故201起、死亡20人、受伤46人,分别占57.3%、40.8%和52.9%。其他农业机械事故22起、死亡9人、受伤9人,分别占6.2%、18.4%和10.3%。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操作失误,造成事故225起、死亡20人、受伤45人,分别占64.1%、40.8%和57.7%。事故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比例较高,其中涉及无证驾驶事故75起、死亡25人、受伤32人,分别占21.4%、51%和36.8%;涉及无牌行驶的事故52起、死亡21人、受伤26人,分别占14.8%、42.8%和29.9%;涉及未年检的事故75起、死亡33人、受伤32人,分别占21.4%、67.3%和36.8%。

  二、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据公安部门统计,2019年,全国共接报拖拉机肇事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867起,致699人死亡、181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82.3万元。与2018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28起,下降14.9%;死亡人数减少130人,下降15.7%;受伤人数减少371人,下降16.9%;直接财产损失减少116.1万元,下降16.6%。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7起,同比减少8起。

  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无牌行驶的占56%,其中,广西、安徽、湖北、黑龙江、江苏、贵州、河南、广东等8省份无号牌拖拉机肇事最为突出,占全国总数的62.2%;涉及无证驾驶的占37%,其中,广西、湖北、安徽、黑龙江、河南、江苏、吉林、新疆等8省份无证驾驶拖拉机肇事最为突出,占全国总数的65.5%。

  三、几起典型事故情况

  1、2019年2月14日20时32分许,罗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载2人),行至云南省大理州境内香南线471公里加500米处,撞到杨某某无证驾驶的川15B0292拖拉机,造成二轮摩托车车上3人当场死亡。

  2、2019年3月1日13时28分许,黄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载2人),行至广东省清远市境内354省道24公里加100米坑口村路口处,车辆失控碰刮路边防护墙后倒地滑行,碰撞到张某某无证驾驶停放在道路上的粤18-44522拖拉机尾部,造成摩托车车上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驾车逃逸。

  3、2019年5月12日13时50分许,温岭市松门镇驾驶人林某某驾驶农用车(拖拉机号牌),违法搭载22人,行驶至温岭市松门镇甘岙山半山腰一村民自建山路时侧翻,坠至路侧约3米深的山坡下,造成12人死亡、11人受伤,死伤人员均为老年人。

  4、2019年5月17日19时38分许,王某某无证驾驶贵0230604号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拖拉机(搭载7人),行至贵州省安顺市境内大田坝通组公路9公里加400米处,与山体相撞后失控侧翻,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5、2019年6月2日12时25分许,王某某驾驶川F893A8小型普通客车(搭乘3人),行至四川省德阳市境内清平镇云湖2号隧道入口20米处,与何某某驾驶的无号牌且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大型轮式拖拉机(超载30%)发生尾随相撞事故造成小型普通客车车上4人死亡。

  6、2019年10月11日19时35分许,施某某驾驶贵0642417变型拖拉机,行至四川省泸州市境内古蔺县白泥镇白泥村十四组路段处,因违法超车,与尹某某驾驶同向行驶的川E9J253号二轮摩托车(搭载2人)发生刮擦并碾压,造成二轮摩托车车上3人死亡。

  7、2019年10月29日18时19分许,钟某某驾驶无号牌且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手扶拖拉机,行至广东省韶关市境内323国道295公里加950米始兴县马市镇民丰村路段处,与陈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搭载2人)发生碰撞,造成二轮摩托车车上3人死亡。

  8、2019年11月27日5时50分许,崔某某驾驶苏G55217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苏GB277挂重型普通货车行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境内204国道456公里加300米处,因操作不当追尾碰撞李某某驾驶的手扶拖拉机(搭载13人),造成拖拉机上搭载的3人死亡,10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