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體版 信息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105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农农函〔2020〕492号

省民革:

  贵委提出的《关于发挥新乡贤在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提案》(第20200105号)收悉。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厅非常赞同贵委关于“充分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的建议。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

  一、完善扶持政策,鼓励新乡贤发挥引领作用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明确提出实施新乡贤返乡工程,从资金投入、政策支撑等方面推动新乡贤服务乡村振兴。

  (一)在资金支持方面。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贯彻落实《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5〕109号)、《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的精神,对返乡创业人员及其创办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有关扶持政策。对返乡下乡创新创业人员中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条件,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可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二)在人才支撑方面。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8〕74号)、《关于进一步加大返乡下乡创业支持力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厅〔2018〕128号),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使每位有意愿的创业者都能接受一次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充实创业导师志愿团队,各地组建由企业家、返乡创业带头人、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等人员组成的创业导师志愿团队,建立创业导师(专家)库,对返乡人员创业者分类、分阶段进行指导。鼓励各地结合地区产业特点,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及闲置厂房、零散空地等存量资源,挖掘现有物业设施利用潜力,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电子商务和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等相结合,整合建立一批主要面向返乡创业人员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依托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流程、创业信息等公共信息,为返乡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全方位创业服务。

  (三)在创业用地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规〔2019〕1号)、《广东省关于乡村振兴用地政策的补充意见(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规〔2019〕10号)、《广东省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粤自然资规〔2019〕7号),加强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每年省级安排一定比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保障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产业融合发展建设。

  二、统筹人才管理,大力推动人才“上山下乡”

  积极统筹全省乡村振兴各类人才使用管理,切实加强乡村人力资本开发,积极引导人才向乡村流动,培育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打造具有岭南特色的乡村人才培养体系。

  (一)完善人才振兴顶层设计。启动编制乡村振兴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乡村人才队伍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引导各类人才向农村和基层一线流动。将乡村振兴人才需求,纳入“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和“扬帆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范畴,扩大现代农业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力度。

  (二)大力推动“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工程。把实施三大培训工程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扶贫攻坚的重要抓手,鼓励和支持有意愿的农民群众通过专业培训后,回乡开办农家乐或外出就业创业。结合“一县一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开发具有岭南特色菜品;创新美食与旅游结合,打造乡村美食精品旅游线路100条、文化与旅游特色村99个;组织贫困帮扶对象掌握烹调技术,带动1.1万人贫困人员实现技能就业。两年来累计开展粤菜师傅培训5万人次,16万人实现就业创业,在传承粤菜文化的同时,促进城乡劳动者高质量就业,走出一条“色香味俱全”的乡村振兴“风味之路”。推动实施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培训“南粤家政”24.5万人次。印发《实施农村劳动力精准培训工程工作方案》,推动农村劳动力自我发展和就业创业。

  (三)深入开展农业科技特派员“千村大对接”行动。全省有农业科技人员3431人、农技推广人员13863人,农村科技特派员覆盖了全省1300多个乡村产业,2018年以来安排经费4670万元,对接了1118个省定贫困村;培训农村基层技术人员和农民约63万人次,安置劳动力就业19.3万人,带动9.4万户农户增收,辐射带动824万人受益,有效助推乡村产业经济发展。

  (四)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专业人才到乡村干事创业。推动“三支一扶”项目扩容提标,规模增至2000人,生活补贴标准增至3600元。平均每个欠发达地区镇街有近10名“三支一扶”学生服务过,超过半数都扎根留在了当地。将乡村紧缺人才招募计划与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合并实施,放宽精准扶贫帮扶地区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并向本地人才倾斜,为基层招聘医疗卫生、农林牧水专业人才搭建平台。组织开展“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的“东西两翼及北部生态发展区博士后引进项目”,支持欠发达地区招收博士后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生活补贴的资助。鼓励教师、医生、农业科研人员、文艺工作者、科技工作者、乡村规划设计建设人员中的农业专业人员通过挂职、兼职、在岗创业、离岗创业等方式返乡服务,其兼职取薪、离岗创业期限、离岗后岗位聘用管理、工资社保待遇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有关文件执行。

  三、加强平台建设,引导新乡贤返乡创业创新

  实施返乡入乡创业培训行动,搭建一批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大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一)培训一批农村创新创业人才。依托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工作站或兴农服务中心,对返乡创业人员分类、分阶段进行指导,开展农业化数字技能培训,鼓励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领办创建益农信息平台,培育一批数字农业返乡入乡创业新农人。

  (二)加快发展创业创新载体。建设184个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扶持1000个村、100个镇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新增创建11个国家农业强镇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分别新增94、229、180家,总数达到1009、1778、281家,创建10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4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484个省级示范镇(点)和50个省级农业公园,创建6个全国农村创新示范园区,成为带动农民就业、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三)强化创业创新服务。协助农业农村部举办农村创业创新培训班,选送2名返乡创业青年参加农业农村部双创导师培训,6名农村创业青年参加全国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训。组织10个县参加全国农村创业创新监测调查。组织4名选手参加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半决赛,其中1名选手晋级决赛。组织农村创业创新典型成果参加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遴选推荐4名新农人为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6个全国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5个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大力度引导新乡贤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凝聚社会各界强大力量,共同推动南粤乡村振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9日

  (联系人:兰梦秋,联系电话:3728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