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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广东21地市消费扶贫专馆考评机构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消费扶贫展馆建设运营的通知》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省农业农村厅决定采用公开遴选方式,遴选企业或社会组织对东西部市场21地市消费扶贫专馆进行运营建设及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督促记录各专馆保持良好经营状态,借鉴运营较好专馆的经验做法,推动各专馆进一步丰富展销产品,为其策划举办展销促销、直播带货等活动,提升产品销量。

  (二)推动各专馆对接其他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销售平台,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引导鼓励预算单位、相关企业及爱心人士等到专馆采购,助力产品销售。

  (三)加强专馆运营情况跟踪,组建专业考评团队,根据交易市场消费扶贫专馆现状制定考评办法,收集汇总各馆销售数据、软硬件建设情况及特色运营模式,做好考核考评相关工作。

  二、工作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资质要求

  凡参与遴选的企业或社会组织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熟悉扶贫相关政策,具备专业团队;

  (七)在最近一年内有承接扶贫类业务或活动经历。

  四、文件要求

  参与遴选的企业或社会组织至少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全部密封报送:

  (一)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二)项目收费报价(加盖公章);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封面格式:项目名称、服务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五、遴选截止日期

  请参与遴选的企业或社会组织于2020年11月23日下午17时前,将合规的密封报价文件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报名地点: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号楼1216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19日

      (联系人:刘文斌,联系电话:13076608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