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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耕机质量调查结果的通报

粤农农办〔2021〕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企业:

  2020年5月,我厅根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补贴农机具(微耕机)质量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406号),组织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和有关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我省在用微耕机开展了质量调查。12月,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组织召开了微耕机质量调查情况分析座谈会,向相关企业反馈了微耕机质量调查情况,并提出了整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调查范围主要为韶关、河源、梅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云浮等10个地市,共涉及30多个县(区市)。调查对象为2017-2019年我省农民或农机服务组织购买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在用微耕机,共调查了重庆鑫源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农机生产企业生产的1419台微耕机,涉及用户1419户。

  (二)调查形式和内容。调查采取普遍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的形式,走访用户和经销商、现场查证和座谈等方式进行。调查主要内容为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状况(以下简称“三性一状况”)和用户情况等8大内容共37个项目。

  二、调查结果

  此次微耕机质量调查综合评分为87.01(各产品的用户评分详见附件),总体评价为满意。“三性一状况”四项内容分别为86.89、86.28、85.17、89.69,调查结果表明我省在用的微耕机整体质量稳定可靠,适用性较好。

  三、存在问题

  (一)安全性方面。调查的部分微耕机安全标志的质量和牢固性一般,易卷边、缺失,个别微耕机没有安全操作标识和安全标志、外露旋转部件未按要求设置防护装置,另有部分微耕机未按标准要求设置手离即停装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二)可靠性方面。微耕机出现故障情况较多,严重故障主要为发动机漏气漏油、断轴,齿轮、轴承磨损等;一般故障主要为启动绳拉断、传动皮带断裂、油封和齿轮箱漏油、火花塞失效、化油器雾化不良等。

  (三)适用性方面。部分企业的微耕机装配操作不够规范,如:旋耕刀装置螺丝选配不当,作业时容易拴草致熄火。配套的旋耕刀轴柄偏长,造成翻土不够均匀,用户需多次耕地等。

  (四)售后服务状况。部分企业和经销商售后服务能力不足,维修网点和服务人员配备不够,售后服务及时性得不到保障,山区或偏远地区尤为突显;售后服务意识不足,产品售出时未主动告知用户“三包服务”有关规定,对用户培训不到位;管理不够规范,管理制度缺失,无进货、验收和销售等台账记录。

  (五)用户方面。部分用户存在“两不一乱”现象,缺乏机具维护保养意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即“不看”:不看产品使用说明书;“不做”:对使用过的机具不做保养;“乱放”:机具的存放地和机具上堆放轻重不一的各种杂物。个别农户为求操作方便,擅自改装离合锁定装置(如将其捆绑固定)、拆除外转件防护装置等。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整改。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期3个月,整改情况及时报我厅农机化处。同时要举一反三,一是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增强质量意识,强化安全防护,改进技术缺陷;二是要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严格按照“三包服务”有关规定做好产品退、换货及维修服务,提高售后服务质量。本次调查未涉及的企业,也要高度关注本通报指出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筛查,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二)强化质量调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保障农机质量调查工作经费,结合地方实际,组织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及时发现问题,敦促相关企业不断改进产品“三性一状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地开展农机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服务。同时,要加强协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农机市场产品质量的监管,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创新宣传手段,通过各类宣传媒介和现场活动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三包服务”政策的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农机用户维权意识。充分利用地方农机生产、经销企业及社会化服务组织力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各级农机质量投诉机构建设,强化农机质量调查、农机质量投诉处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农机化质量工作水平。

  附件:微耕机满意度调查结果汇总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相关附件:微耕机满意度调查结果汇总表.doc